1、 1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ZCC20180525015 招 标 人 :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招 标 代 理 :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5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第 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2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称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
2、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110.00 万 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3、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 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员工,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 资格审查文
4、件” 。 六、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 2018 年 6 月 15 日 9时 30 分。 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 48 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基建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5、 元)。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招标代理查验;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上必须注明收款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秦灶支行 ,账号: 522258202631 )。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45 天内有效; 特别提醒: (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 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
6、封) 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履约保证金 2.1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10%。 2.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3 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考核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2.4 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 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7、。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采购人联系人:张善军 联系电话: 0513-85679264; 招标代理: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 6号,华丽大厦 10 楼 1002 室; 4 联 系 人:邵青青 联系电话: 0513-68551257/0513-66991033; 邮 箱: 。 5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
8、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 (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 ) ,未在规定的 3 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
9、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 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 ”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 3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 论、理
10、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6 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 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
11、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共三部分组成。 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 件均需采用 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
12、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之中。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 伍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并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第三册为“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3、投标供
13、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 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 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7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45 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
14、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 修改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可退还。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
15、开标一览表)为准; ( 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为壹年总费用,应包含保洁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依法应缴纳的保险、服装、通信工具、清洁消毒剂、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垃圾袋及完成该项目所需清洁等必须工具
16、;垃 圾桶日常清洗费;保洁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服务企业办公费;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一切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8 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南通市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服务总价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只要本项目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不变,服务费总价均不予调整。 6、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 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
17、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投标保证金 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未成交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
18、2)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 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10% 。 9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5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 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 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