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楼施工工程监理.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8355 上传时间:2018-07-06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2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德州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楼施工工程监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德州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楼施工工程监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德州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楼施工工程监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 招 标 文 件 JSZB-2018-FW025 招标人: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 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一 八 年 五 月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投标须知 .3 前附表 . 3 、总则 . 5 二、 招标文件 . 6 三、 投标 报价说明 . 7 五、 投标文件 的密封与递交 . 11 六、 开标 . 12 七、 评标 . 13 八、 定 标 . 16 九、授予合同 . 16 第二章 合同 . 18 第三章 投 标 函 . 19 第四

2、章 监理费报价表 . 23 第五章 辅助资料表 . 24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名称: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监理 二、 招标项目编号: JSZB-2018-FW025 三、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建筑总面积 3011.22 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 2 层,建筑高度 8.55 米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控制价 /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监理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3、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申 请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 项目总监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 4、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000 元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 间: 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 2、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已报名投标人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系统报名后在“招标

4、文件领取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 /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2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14:30 分(北京时间) 2

5、、地点:平原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34-2261932 2、招标代理机构: 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付工 电话: 0534-2662269 电子信箱: 3、招标监督机构:平原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0534-4251136 九、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 http:/ 、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上发布。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

6、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 0534-2223100。 2、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 德州市建设工程

7、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5 月 16 日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3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项 目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 建设地点 德州市平原县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总面积 3011.22 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 2 层,建筑高度 8.55米,总投资约 638 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质量标准 合格 2 1.4 招标 范围 本 项目施工范围内的监理 3 1.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4 1.4.2

8、 工期要求 75日历天 5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 2) 申请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项目总监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 ( 4)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12.1 投标 有效期 90 日历天数 (从 投标 截止之日算起 ) 8 13.1 投标 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佰 元整( 6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

9、 本项目每个标段的 虚拟子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要求交纳(交纳至随机获取 每个标段的 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 3.开户名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4 项号 条款号 项 目 说明与要求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 咨询电话: 0534-7869806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6日 16:00 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应从 投标人 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并按规定交纳至随机获取 的每个标段 虚拟子账号,否则无效; 未按以上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应持保证金交款凭证

10、或电汇复印件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最终以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单据为准。 7.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 工作 日内退回 (中标人将合同原件送至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理退保证金事宜,请中标人在签合同时多签订一份) 。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9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 自行踏勘。 10 8 质疑文件提交地点、时间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系统提交质疑文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并 电话 0534-2662269 通知。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 逾

11、期提出的问题不予解答。 11 8.1 领取答疑地点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系统进行下载 12 15.1 投标 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 Word 电子文档一份 (需在光盘表 面上注明 投标人 名称) 电子光盘内容必须准确。 13 16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监理 ( JSZB-2018-FW025) 投标文件 在 2018年 6月 7日 14 时 30分前不得开启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5 项号 条款号 项 目 说明与要求 投标人名称: 14 17

1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及投标 截止日期 地点 : 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 7 日 14:30 15 19.1 开标 会 议 地点: 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 发区管委会院内) 开标时间: 2018年 6 月 7日 14:30 16 20.4 评标方式及办法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法)。 17 9.2 控制价 3 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18 招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9 招标人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34-2261932 20 代理机构 联系人 付

13、工 电话 0534-2662269 、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 投标须知 前附表(以下称 “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1.2 本工程 由 德州市市政 工程建设总公司兴建 ,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 法的规定,拟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投标人按要求报送投标文件。 1.3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 德州市平原县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筑总面积 3011.22 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 2 层,建筑高度 8.55 米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14、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6 1.4.1 招标 内容 :本工程为监理方案及监理费 的 招标 。 1.4.2 计划工期 : 75 日历天 1.5 现场条件 : 现场 “四通一平 ”已完成,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资金 来源及落实 情况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 基本条件: 报名 本工程 的 投标人 须满足 前附表第 5 项所述的资格 条件 ,只有完全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的 投标人 才能参加 投标 。 4、 投标 费用 4.1 投标人 应承担其编制 投标文件 与递交 投标文件 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 投标 结果如何, 招标 人对上述费

15、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 不予退还。 4.2 以下费用由 中标 单位交付: 招标代理费: 伍仟 元 。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的取得及处置 5.1 投标人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 5.2 投标人 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 招标人 将取消此次 招标 活动。 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7 6、 招标文件 的组成 本合同的 招标文件 包括 投标须知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 投标函 、辅助资料表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7 条、 8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 包括

16、下列内容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投标函 第四章 监理费报价表 第五章 辅助资料表 7、 招标文件 的解释 投标人 在收到 招标文件 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系统 向 招 标 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见前附表), 招标 代理机构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系统 答复所有获得 招标文件 的 投标人 。 8、 招标文件 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限 15 天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8.2 补充通知将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分中心系统 发给所有获得 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 ,补充通知作为 招标文件 的组

17、成部分,对 投标人 起约束作用。为使 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 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 招标 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 投标文件 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 报价说明 9、 投标 报价 9.1 监理报价应依据企 业自身状况等报价: 报价中应包括直接成本(现场监理德州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平原生产基地实验楼施工工程 监理招 标文件 8 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本工程监理期间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设备、仪器费用、常规试验检测费用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税金、利润等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9.2 监理费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

18、表第 17 项。 9.3 工程监理的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完成后,支付至总监理费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监理费的 90%,余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后一次付清。 四、 投标文件 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 的 语言 投标文件 及 投标人 与 招标人 之间与 招标 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11.1 投标人 的 投标文件 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 函 ,对 招标文件 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声明 2)主要唱标内容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相关承诺 5)针对本项目具有哪些优势和突出能力, 投标人 情况简介。 6)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表明与监理项目有关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对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务( 详见合同专用条件的要求 )的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a 项目概述; b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c 监理组织结构(监理人员情况、分工、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 d 质量控制任务及方法; e 投资控制任务及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