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综合管理局 出 口 加 工 区 功能拓展 1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全面推广 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 功能拓展 2 2008年12月31日下发的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 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 135号)提出:“允许出口加工区 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 检测、维修业务,完善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的功能和政策,引导先 进制造业和生产型现代服务业入 区发展。鼓励在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设立物流配 送分拨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产品售后检测维修服务中心, 推动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提高 附加值。” 功能拓展的主要内容 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 功能拓展 3 出口加工区拓展功能试点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业务。根据规定,开展试点的区 内仓储物流企业可将区内货物配送至境外或境内区外(含其他海关特 殊监管区域、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相关联企业。区内生产企业根据 生产经营或售后服务需要,可将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货物运至境外或境 内区外相关联的企业。 二是开展出口加工区研发、检测、维修试点。区内企业可建立 研发车间、试生产线和仓库,进口研发设备,开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