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快递服务协议客户价格调查表 统 计 台 账 单 位 名 称 填 写 人 部 门负责人 企 业负责人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制定 二 年 说 明 快递服务协议客户价格 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为 全面、准确反映 快递服务协议客户价格 变动情况和保证价格统计数据的连续性,加强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特制定此价格统计台账。现将统计台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统计台账要 按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规定上报的 快递服务协议客户价格 逐项填写。 二 、本台账中所列指标内容 ,填报时 要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1)同质可比原则; (2)代表规格品要同
2、时满足目的地、重量、品类、到达时限 4 个要素; (3)代表规格品应相对固定。 三 、本台账的建立及质量情况将作为 督导 检查 的内容之一。 四 、本台账是全市统一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保证数字质量,并 妥善保管。统计人员调动时,要认真做好统计业务、报表资料及台账的交接工作。 交接记录 序号 交接 日期 移交人 接收人 负责人签字 快递服务协议客户价格 统计台账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月份 报告期单价 报告期单价季平均 上季平均单价 凭证 编号 备注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指标解释 项目名称 指调查中设定好的代
3、表规格品的名称。 代表规 格品由目的地、重量、品类、时限 4 个要素构成,填报示例为“北京至上海、 3 千克、包裹、次日达”。 报告期单价 指企业报告季度各月发生实际成交的月平均价格(按自然月计算)。 各月报告期单价计算方法: 应采用实际可获得的代表规格品月度总结算收入与总 快递 重量相除得到。 每 月 度选择业务量较大的前 10 家协议客户的规格品价格,简单算术平均计算当季平均价格。 报告期单价季平均 指企业报告季度的平均价格,是报告期各月单价简单平均的价格。 上季平均单价 指企业上季度的平均价格。 凭证编号 与报告期单价对应的凭证编号。 备注 对于价格变动原因或者基期价格调整等重要事项 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