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吉林省 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为促进中小学规范办学、科学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性质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对中小学校的常规性综合督导评估,是政府对中小学校进行行政监督和教育督导机构督学的主要形式,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 二、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推动中小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要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中小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引导.各方面和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督导评估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