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招 标 文 件泓展招字(2018)101号招 标 人: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 (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编制人: 聂小琴 资格(章) 渝建招【2011】00527号 审核人: 田 锦 资格(章) 渝建招【2015】0201号 2018年8月- 1 -目 录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质疑时间 .37. 答疑时间 .38. 发布公告的媒介 .39. 联系方式 .
2、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171.1 项目概况 .1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1.5 费用承担 .181.6 保密 .181.7 语言文字 .181.8 计量单位 .181.9 踏勘现场 .181.10 投标预备会 .181.11 分包 .191.12 偏离 .192. 招标文件 .1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92.3 投标截止时间 .203. 投标文件 .2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03.2 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203.3 投标有效期
3、 .203.4 投标保证金 .213.5 资格审查资料 .213.6 备选投标方案 .2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2 -4. 投标 .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5. 开标 .2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25.2 开标程序 .226. 评标 .236.1 评标委员会 .236.2 评标原则 .236.3 评标 .237. 合同授予 .237.1 定标方式 .237.2 中标通知 .237.3 履约担保 .247.4 签订合同 .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8.1 重新招标 .248.2 二次招标
4、和不再招标 .249. 纪律和监督 .2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9.5 投诉 .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方法 .362. 评审标准 .362.1 初步评审标准 .36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63. 评标程序 .363.1 初步评审 .363.2 详细评审 .3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3.4 评标结果 .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第一节 通用合同
5、条款 .4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8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85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85- 3 -附件二:履约担保 .87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 .88附件四: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 .89附件五: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95附件六: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 .98附件七: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101附件八:农民工花名册 .102附件九:农民工工资表 .103附件十: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10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5第二卷 .108第六章 图纸 .109第三卷 .11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第四卷 .11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3一、投标函部分 .
6、115(一)投标函 .118(二)投标函附录 .119(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20(四)10 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表 .134二、商务部分 .1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6三、资格审查资料 .12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31(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33(三)项目管理机构 .134(四)信誉要求 .136(五)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137(六)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38(七)押证施工承诺书 .139(八)社保查询相关信息资料 .140(九)其他资料 .141-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
7、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19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基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厂区巩固提升部分和配水管道巩固提升部分。厂区巩固提升部分包括增加絮凝沉淀池 1座,水处理能力 5000m/d;增加重力式无阀滤池 1座,水处理能力 5000 m/d;增加柴油发电机房
8、;增加 PLC控制系统;维护已成加氯加药房、维护已成泵房、维护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监控系统。配水管道巩固提升部分包括从水厂至现状高位水池新建 1根提水管道,提水规模 1.0万吨/日;从高位水池池壁开孔敷设 1根 DN800出水管;从高位水池到大陆场镇新建1根配水管道,配水规模 2.0万吨/日。2.3 工程总投资:约 473万元。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5招标范围:(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施工设计图册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审核表。(2)设计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
9、行实施:土石比 6:4。弃土方运距 5公里。絮凝沉淀池、无阀滤池雨棚按彩钢雨棚实施,无阀滤池的雨棚面积 230。C20 砼地坪拆除面积 65。临时工程按新建工棚及办公房屋 100、新建临时仓库的雨棚面积按 1000、安装临时施工供电线路 500m实施。本工程混凝土全部按商品混凝土实施。厂区内所有不锈钢栏杆设计高度均按 1.2m实施。沉淀池区域内的绿化设施施工前要拆除,絮凝沉淀池建成后,絮凝沉淀池四周应采用皮草(面积 100)+红花继木(面积 100)进行绿化。红花继木种植要求:柱行距 30cm*(2025)cm,株高小于 0.6m,冠幅小于 10cm;种植宽度为 1.0m。絮凝沉淀池、无阀滤池
10、池顶青石板厚度均按 100mm厚实施。池外墙按腻子二遍、防水乳胶漆二遍实施。柴油发电机房屋面做法按西南 11J201-22-2203b实施,卷材按 4mm厚 SBS新型防水卷材实施。墙砖尺寸按 0.35m*0.45m实施,地砖按 0.8m*0.8m防滑地砖实施。厂区检查井深度为 3.5m,做法按图集 06MS201-4第 11-12页实施,井壁按 m10浆砌 C30砼砌块实施;高位水池检查井深度为 1.9m,做法按图集 07MS101-2第 25页实施,井壁按 M10浆砌块实- 3 -施。(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11、分为 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款”内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
12、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9 万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 2018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开始受理, 2018 年 9 月 5 日 10 时 30 分停止受理。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
13、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 78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质疑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7.答疑时间2018 年 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8.发布公告的媒介- 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 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9.联系方式招
14、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天前街 158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 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 25楼联系人: 苏老师 联系人: 周老师 电话: 15823804826 电话: 023-63082043 传真: / 传真: 023-67631766 特别要求:1、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
15、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 1号楼 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天前街 158号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58238048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 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 2幢 25楼联系人:周生辰电话:023-63082043传真:023-676317661.1
16、.4 项目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基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施工设计图册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审核表。(2)设计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行实施:土石比 6:4。弃土方运距 5公里。絮凝沉淀池、无阀滤池雨棚按彩钢雨棚实施,无阀滤池的雨棚面积 230。C20 砼地坪拆除面积 65。临时工程按新建工棚
17、及办公房屋 100、新建临时仓库的雨棚面积按 1000、安装临时施工供电线路 500m实施。本工程混凝土全部按商品混凝土实施。厂区内所有不锈钢栏杆设计高度均按 1.2m实施。沉淀池区域内的绿化设施施工前要拆除,絮凝沉淀池建成后,絮凝沉淀池四周应采用皮草(面积100)+红花继木(面积 100)进行绿化。红花继木种植要求:柱行距30cm*(2025)cm,株高小于 0.6m,冠幅小于 10cm;种植宽度为 1.0m。絮凝沉淀池、无阀滤池池顶青石板厚度均按 100mm厚实施。池外墙按腻子二遍、防水乳胶漆二遍实施。柴油发电机房屋面做法按西南 11J201-22-2203b实施,卷材按 4mm厚 SBS
18、新型防水卷材实施。墙砖尺寸按0.35m*0.45m实施,地砖按 0.8m*0.8m防滑地砖实施。厂区检查井深度为-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5m,做法按图集 06MS201-4第 11-12页实施,井壁按 m10浆砌 C30砼砌块实施;高位水池检查井深度为 1.9m,做法按图集 07MS101-2第 25页实施,井壁按 M10浆砌块实施。(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9、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省
20、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复印件。2.信誉要求(1)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投标人须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理,须提交声明书原件。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截止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前两年内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废标。须提交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查询的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社保机构出具的 2018 年 2 月至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