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ERP 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项目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4】-02招 标 人: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 16 日2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4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6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9一、 适用范围 .9二、 招标文件说明 .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五、开标和评标 .14六、授予合同 .17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191. 项目目标 .192. 业务简介 .193. 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194. 项目范围 .194.1 需求说明(详见附件人力、财务需求方案及要求
2、) .194.2 对投标人的要求 .195 产品功能需求 .205.1 需求说明 .205.2 对投标人的要求 .206. 技术需求 .216.1 需求说明 .216.2 对投标人的要求 .237 实施与服务需求 .237.1 需求说明 .2338.商务报价需求 .259.投标保证金 .26第五部分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8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0附件 1 投标书 .30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32附件 3-1 投标分项报价表 (软件) .33附件 3-2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施) .34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35附件 5 售后服务承诺 .36附件 6 同类项目在国内大型企业实施业绩
3、表 .37附件 7 项目经理/主要实施顾问的项目经历 .38附件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9附件 9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0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声 明: 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RP 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项目将采用招 标形式确定入围供应商,现邀请国内有软件开发及实施能力的软件商参加此次投标。邀标书概要说明:此邀标书的目的在于邀请有关投标人来陈述针对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利通)的要求所建议的ERP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解决方案,并且进行正式报价。恒昌利通将根据投标人的有关陈述及答辩,考察其提供的ERP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解决方案之完整性、适用
4、性和可行性,从而能实现恒昌利通的人力、财务的业务处理和管理要求。恒昌利通在选择了最优的投标人以后,将进行合同谈判以确定合同最终条款、条件和费用。此邀标书和候选投标人方案/报价或相关的任何部分,可能将被包括在最终合同内,并成为最终合同的一部分。1.招标编号:恒昌招字【2014】-022.项 目: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RP 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3.项目内容:(1)ERP 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所需软件;(2)系统应用软件交付、实施、开发、服务与维护。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详细信息。5.领取标书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 年 12 月
5、 16 日201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双休日除外)地点: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层)6.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5投标截至时间:2014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7:00 时整(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22 层)7.开标时间及地点:7.1 开标时间: 开标仪式:201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00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仪式将完成述标抽签、签到登记及资质验标。按抽签顺序进行技术标验、开标及述标,述标时间为
6、3 个小时。上午述标自 9:00开始,下午述标自 2:00 开始。商务标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00 公开开标。7.2 开标地点: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 层) 。8.全套投标书应密封处理,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签名(否则按无效处理) ,封面显示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书投递方式采用投标人送标并经签收确认。投标文件应于标书规定的开标时间递交到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西区 22 层)招标部。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9.投标咨询联系人:孙淼 010-85606065,方斌 010-85606095王刚 010
7、-85606067,张薇 010-856060116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通过招投标择优选定项目入围承包人。1.项目名称: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RP 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2.项目内容:(1)ERP 人力、财务核心系统管理平台所需软件;(2)系统应用软件交付、实施、开发、服务与维护。3.项目实施进度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人力、财务需求方案及要求 (即技术标) 。 4.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4.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软件销售、实施、开发能力、咨询以及相应的
8、服务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少 1000 万元人民币。4.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资质,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项目经理必须在中国大型企业有 ERP 系统管理平台项目实施经验,担任过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实施及从业经验。4.3 投标人必须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 对于已经过验收合格的项目,如招标人要求应提供项目及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电话、时间、内容、金额,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并视需要出具用户证明。4.4 如因解决方案的集成需要,投标人必须保证有能力进行对其合作第三方供应商的选择、签约、督导和工作协调。4.5 如因项目特殊需要,主投标投标人可以邀请其他投标人作为合作投标人,共同
9、投标。在此情况下,主投标投标人之合作伙伴视为分投标投标人。主投标投标人将对其邀请的分投标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视作为主投标投标人的行为,并为分7投标投标人的相应义务、责任向恒昌利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7 投标人项目中所有软件及其服务都必须有原知识产权所有者针对该软件及服务的授权原件。5.投标人报价分别报总价和分项报价,无分项报价将视为投标无效。6.投标费用:投标人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准备、参加投标人会议、投标人答疑会、产品演示所产生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将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所有与此邀标书一起提交的支持文件和手册
10、将归恒昌利通所有。7.资料机密性:7.1 此邀标书对恒昌利通而言是高度机密的。除非由恒昌利通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取得的此邀标书和其它媒介上的资料不得透露和复制给任何个人或单位。7.2 同样地,投标人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将也被视为机密。 7.3 投标人必须在取得本邀标书之前向恒昌利通提交经其有效签章的保密协定(NDA) 。可以传真方式先向招标人进行本分保密协议的提交,并于投标时一并附上正本。7.4 如果投标人决定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将邀标书及其有关资料的正本连同投标人制作的其它副本一起归还给恒昌利通,并销毁此邀标书及有关资料的电子文档。8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人力、财务需求方案及要求 (即
11、技术标)中实施范围分阶段报价,并列出各阶段分项报价明细。分项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软件/解决方案(名称、版本号) 、注册/并发用户数、系统实施、原厂服务、软件升级、软件二次开发、中间件及插件、售后服务、培训与技术支持,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分项等所有内容的详细报价(报价含合理的税费、差旅费及运费等) 。9.投标文件中明确质保期后软件维护、升级方式、用户数及功能扩展费标准、费用及回顾周期,并要考虑培训和以后优质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列出详细的报价清单(注册/并8发用户数增加、新购模块、实施与服务、培训与技术支持等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本次投标标准) 。10.质量保证:所提交的系统应用软件必须符合
12、本招标文件的人力、财务需求方案及要求 ,必须满足招标人工作状况使用要求。软件功能与技术性能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11.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软件售后服务标准不低于原厂商标准服务。投标人可以提供优于原厂商服务的增值服务。服务内容和方式:(1)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派遣符合项目要求,有经验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实施技术服务,做好项目工作计划并提出长期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的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等售后服务、培训服务。(2)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对招标方的技术、项目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必须同意招标方指定的技术人员自
13、项目开始即参与设备、系统的安装、检测验证、诊断及问题解决等各项工作。(3)调试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提供软件系统技术支持工作,及时将其所发现并掌握的有关操作、故障检测、故障排除方法及一些新的技术发展通知招标方。12.质保期内的服务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进行升级支持。 提供服务方式包括上门服务,在线、电话咨询服务,投标人应设立服务热线,724 小时响应用户紧急服务需求。 投标人应提供跟踪服务,包括电话回访、使用效果、服务满意度调查等。 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对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并应在分项报价中单独列出。13.投标人应提出质保期外服务方案(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14.
14、质保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售后技术服务。之后每年服务费(含升级服务)的费用在质保期外服务方案中明确。915.系统交付地点: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16.必须满足本项目单法人签定合同多法人实施的要求,且不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所述的项目内容及服务。2.定义2.1“招标人”指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指受到投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服务商或供应商。需具有软件、系统集成实施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商业信誉良好的公司。2.3“貨物、产品”指投标人按招标
15、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用软件、文件及相关索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等。2.4“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项目实施、安装、开通、调试、指导、技术协助、培训、系统维护、软件升级、咨询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 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条件,承认本邀请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软件商及软件授权实施/集成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二、 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内容及范围、软件功能、项目实施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等。4.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04.1.1 投标邀请函
16、4.1.2 招标项目要求4.1.3 投标人须知4.1.4 技术规格及要求4.1.5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5.1.1 投标人对邀请招标文件有关的业务需求、功能和技术说明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邮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上述联系方式之联系人受理。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或电邮答复发给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5.1.2 招标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前 5 天内答疑。6.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消6.1 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17、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或电邮形式通知所有取得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法定或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6.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下列第四、18 条部分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6.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邀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要求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