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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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厦门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 号)、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闽委 200919 号)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 见(厦委发200811 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 发展 纲要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厦门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一、厦门市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一五” 期 间,是我市残疾人

2、事 业投入最多、 发展最快、社会影响最广、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 厦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 发展纲要各项任务指标基本完成。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更加完善,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五年来,残疾人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普遍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单独施保、重点救助等特惠政策倾斜;九项医疗康复项目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白内障复明、精神病人服药和残疾儿童康复等实施补助;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3全日制教育到成人教育的助学政策体系,实现了残疾人基本免费教育;对残疾人个体户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助,对超比例安排残疾

3、人就业的企业实施奖励,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五年累计新增残疾人就业 1700 多人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建立了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扶残助残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福乐 家园” 、重度残疾人居家 护理 补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社区残疾人康复室等项目顺利完成,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扶残助残志愿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媒体报导残疾人事业新闻 2000 余条,我市获得了“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荣誉,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极大改善;全市各区、街(镇)全部建立残联组织,各社区(村)全部成立残协,招聘 238 名残疾人联络员和 29 名“福乐

4、家园” 工作人员,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基 层组织 体系,残疾人 组织进一步健全,残联工作的基层力量得到充实;完成全市残疾人口普查,为规划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科学依据;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经济和社会建设,涌现出一批自强不息的残疾人先进典型,在国内外残疾人文体比赛中获得了 70 多枚奖牌。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4会参与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

5、化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厦门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性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二、 “十二五”时期厦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总目标“十二五” 时 期,我市残疾人事 业的发展要以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党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6、的部署,顺应残疾人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水平,为实现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 五个厦门 ”目标作出贡献。(一)指导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作为发展残疾人事5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建设“五个厦 门” 作 贡献,实现人生价 值。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

7、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利用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的优势,在体制和机制上大胆改革创新,建构与厦门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二)总目标。“十二五” 期 间厦门市残疾人事 业发展的 总目标是: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率先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大幅度

8、增加,残疾人特殊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6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平等、参与、共享” 进一步实现。建立残疾预防体系,形成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活动和残疾人自强教育。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事业成为展示厦门文明城市的窗口。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专栏一:主要工作目标残疾人“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制定和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康复 补

9、助、 辅 助器具适配补助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社会福利水平。1.社会保障 实施“关 爱工程” 、“爱心超市”、 “助残超市”等一批助残慈善项目,推 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完善康复服务网络,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帮助5000 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专业康复服务,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目标。2.公共服务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 义务教育” ,加快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支持鼓励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7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开发力

10、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城 镇新增就业残疾人 1800 人;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强残疾人扶贫,扶持 1000 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为 500 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发展能力;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和居家安养服务。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服务,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提升无障碍环境水平,逐步实现残疾人出行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实施残疾预

11、防行动计划,建立残疾预防体系。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制度、政策建设,新出台一批涉及残疾人特殊需求的政策和服务规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建设好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等专门人才培养。建设市特殊幼儿园(心欣幼儿园),市、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病稳定期人员康复工(农)疗机构,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等一批残疾人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区级残疾人康复、就业 、辅具和托养等服务机构。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统计和

12、残疾人状况监测;应用“ 海西助残 ”综合业务 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3.支撑条件培育发展一批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8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社会保障。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助、社会保险补助、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全额享受低保。3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生活补助。对城

13、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4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政策。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为残疾人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5将困难残疾人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优先解决,残疾人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在评分体系中享受加分政策。6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招用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支持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定“超 龄 ”残疾 职工延期 缴纳社会保险和趸缴补 助办法,确保所有9残疾职工退休后能够

14、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7制定出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托养和居家护理服务补助、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助、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等残疾人专项补助政策。制定落实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费用,挂号费、诊疗费,市内交通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8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二)康复。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更为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 务” 的目 标。1完善康复服务网络。一是加快推进市、区残疾人康复中

15、心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专业康复机构建设,依托卫生医疗机构发展专业医疗康复服务,建设厦门康复医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探索建立精神病人康复服务机构,建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与康复专科医院、康复机构的双向转介服务机制。三是加快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残疾人康复室,全面落实职能;85以上的居(村)设立残疾人康复活动站;制定民办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和评估体系,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创办康复服务机构,加强民政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10设。2扎实做好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建立新生儿基本病种免费筛查、监测和残疾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筛查、早诊

16、断、早干预。完善和落实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提标扩面,分类救助,确保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得到满足。3落实国家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政策,制定我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助和服务办法,建立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4建立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机制,为精神病人康复和融入社会创造条件。5加强康复技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市属医院康复技术专家的骨干作用,提升全市残疾人康复水平。(三)教育。1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将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纳入教育督导和政府教育评价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

17、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体系,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2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办好医教结合的特殊幼儿园心欣幼儿园。普通学校学前班和普通幼儿园要依法接收适龄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让残疾11儿童就近入学入园。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将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纳入特殊教育范围,办好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和城市职业学院残疾人大专班、本科班。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3大力推进融合教育,扩大随班就读和辅读班规模,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接收残疾儿童的学校、幼儿园给予特殊教育补助。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班)等形式,对适龄

18、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盲生班,在普通学校设立低视力班,满足视力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愿望。研制开发和配置适合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学生学习的设备和软件,运用科学手段帮助重度残疾学生接受教育。4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特教师资能力。对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逐步提高特教津贴,落实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教师同等享受特殊教育教师津贴、补贴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同类普通教育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6 倍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原则上按师生比例不低于 1:3 标准配备。5完善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各项政策。6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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