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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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黑龙江省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8.4黑龙江省出口木制品及家具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实施细则为确保黑龙江省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检检函【2007】1011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869)以及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木制品及家具出口实际,制定本细则。、 适用的种类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2、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所涵盖的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申请和受理(一)从事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的生产企业,应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附件 1)及随附材料。(二)局相关处室及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接受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在限定期限内逾期不能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三)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成考核组,依据备案登记条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情况填入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考核表(附件 2)。、 抽样、封 样要求(一)抽(封)样原则1 、全项

3、目备案检测 抽(封)样应按照划分好的申请类别,由检验检疫机构在现场进行,并加封标识。抽样可在考核同时进行,也可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和检测周期提前进行。2、 同一申请类别的产品,应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功能最齐全、结构最复杂、使用材料品种最多)的款式(型号),作为主检产品,同一申请类别的代表性款式,应由检验检疫机构确定。3、 主检产品以外的产品为覆盖产品,必要 时依据其与主检产品的安全差异(如物理特性、燃烧特性或化学特性方面的差异)进行差异试验。(二)抽(封)样数量和规格:每一个类别中,主检产品抽(封)样品数量和规格根据出口国相关法规和检验标准的要求确定。、 检测要求检测项目的选择应依据产品特性和进口

4、国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如出口目的国家或地区有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按照其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如出口目的国家或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不明确或没有要求,按照我国现行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测。、 现场考核(一)申请材料和项目备案检测符合要求的,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应组成考核组(考核组应不少于 3 人,其中包括 1 名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核。(二)评审组应当做好现场审核记录,出具审核报告,对审核结果负责。(三)从事审核工作的有关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生产技术、工艺等技术秘密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四)考核后,评审组长将材料上报审批部门。、

5、审批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认证处负责我省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的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省局检验处室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生产企业的登记备案考核工作,并将现场考核合格的整套材料报送认证处, 经审核合格予以批准,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登记备案证书。、 监督管理(一)省局检验处室及检验检疫机构对本辖区的木制品及木制家具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 管方式。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认证处对局相关处室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 评审和后续监管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二)黑龙江省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登记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 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0 天内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6、一一一 备案企业应对编号实行专厂、 专号、 专用,不得非法 转让、转借、冒用。违反上述 规定经查实后,取消其备案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企业,自被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出口备案资格。一一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以下情况, 应暂停或取消其证书:1、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2、产品在国外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3、出现消费者投诉,被国外相关机构通报或召回。4、获证企业连续 12 个月未向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出口产品,应在恢复出口前 30 日内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向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出口产品。本细则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附件 1: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7、生产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企 业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 表 说 明(一)本表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文字简练、清楚、内容真实。 (一)申请表一式二份。(一)本表中检验检疫部门考核情况由检验检疫考核单位和部门负责填写。一一一 需随附以下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厂区平面图。要求标注企业的原料存放场所、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 、成品 库 等重要信息;4、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主要生产环节的技术指标等;5、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清单及经CNAS 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合格证明;6、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7、企业安全质

8、量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管理制度,原辅料及半成品质量控制制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溯源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报考和纠偏制度等,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等。(中文名)生产加工企业名称(英文名)地 址企业类别 国 营 集体 私营 合资 独资 其他工商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邮编 E-mail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技术人员 联 系 电 话厂区面积 企业总人数企业生产规模(产值)产品主要出口国家生产产品品种加工车间名称及面积原料堆场或仓库面积: 平方米; 包装区域 面积: 平方米; 成品仓库 面积: 平方米; 加工工艺企 业 大 门 (有 企 业 名 称 的牌 子 )照 片 贴照片 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 够可加页)关 键 生 产 工 序 和 关 键 防 疫设 施 照 片 贴照片 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 够可加页)原 料 堆 场 或 仓 库 照 片 贴照片 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 够可加页)主 要 生 产 车 间照 片 贴照片 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 够可加页)包 装 车 间 及 成 品 库 照 片贴照片 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 够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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