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补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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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补发一、基本信息事项名称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补发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行使层级 县级 数量限制 无实施主体 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服务对象 停车场经营者法定办结时限现场 1(工作日)邮寄、电子邮件 3 (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现场 1(工作日)邮寄、电子邮件 3 ( 工作日 )结果名称 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 结果样本 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 (样 式)(详见附件 3)办理结果类型 备案回执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审批服务 形式 收件即 办理,一次性办理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非现场办理(邮寄、电子 邮件) 业务系统 广州市停车

2、场行业管理系统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支持物流快递 是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无通办范围二、受理条件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遗失或者毁损的。三、办理流程(一)现场窗口办事流程1.报送材料: 备案报送人携带备案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前往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政务2窗口现场补领证明。2.核对材料: 区交通行政主管理部门按要求收齐资料后,核对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即刻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报送人需补正的材料,打印补正材料告知书。 3.补发备案 证明:备案机关对报送材料经核对符合“齐全、规范” 要求的,当场补发加盖本机关印章的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办事流程

3、示意图如下:(二)非现场窗口办事流程(信函、电子邮件形式)1.报送材料: 备案报送人将报备材料按顺序归类并加盖公章,通过信函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经办人报送材料备案机关核对材料现场补发备案证明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处理结果3送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窗口办理。备案报送人须提供详细、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2.核对材料: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收到的邮寄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区交通行政主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报送人需补正的材料,或者告知备案报送人通过现场办理备案。时限:3 个工作日(实际 收件时间次日

4、起),但备案报送人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在内。3.补发备案 证明:备案机关制作加盖本机关印章的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后,备案报送人到区交通行政主管理部门政务窗口现场领取。备案报送人自行承担邮寄费用(按照备案机关公示的费用标准由快递公司收取费用)。办事流程示意图如下:4四、申请材料备案机关核对材料经办人报送材料制作备案证明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更换报备形式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处理结果政务窗口领取备案证明邮寄快递(收件付费)邮寄收取,填写收件人、地址、 联系电话5材料清单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补发登记表原件:1 材料形式:A4 纸质/电子化其他要求报送

5、人 须加盖公章。样本 空表 (详见附件 1)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 材料形式:A4 纸质/电子化其他要求报送人须有法人签名、加盖公章。样本 空表 (详见附件 2)五、咨询监督(一)咨询方式:窗口电话:(020)39914030。(二)监督方式:1.政府服务热线 :(020)12345。六、窗口办理南沙区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3楼,邮编:511455。办公电话:(020)39050121。办公时间:每周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

6、按有关规定执行)位置指引:公交:可乘坐南沙 1 路、南沙 2 路、南沙 3 路、南沙 4 路、南沙 5 路、南沙 6 路、南沙 8 路、南沙 12 路、南沙 18 路、南沙 19 路、南沙 G1 路、南沙 G2 路、南沙 27 路、南沙 31 路、南沙 32 路、南沙 33 路、南沙 34 路、南沙 38 路、6南沙 49 路、南沙 53 路、南沙 54 路、南沙 56 路、南沙 61 路、南沙 64 路、南沙 K1 路、南沙 G3 路、南沙 G4 路、南沙 W1 路。其他:可乘坐地铁 4 号线到蕉门地铁站。七、中介服务无八、设定依据法律法规名称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依据文号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

7、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条款号 第二十九条颁布机关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日期 2018-10-01设立依据条款内容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工商登记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一)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二)停车位类型、数量、停车场的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 报送资料规范、齐全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停车场经营者出具备案证明;报送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一次性告知停车场经营者需要补正的材料。九、法律救济(一)行政复议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地址: 020-39050121。电话:

8、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网址:http:/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 68 号。电话:020-37890836。网址:http:/ 1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补发登记表备案报送人(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停车场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停车场名称经营地址停车场信息备案证明编号原 备案证明遗失补发事由 原 备案证明毁损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链接:上传图片材料真实性声明保证以上报送材料和反映情况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备注:带有“” 的栏目请在 对应栏中画“”。9附件 2授权委托书区交通局:(备案报送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身份 证号码: )为我单位代表,全权办理 停车场备案手续,并签署、签收相关文件。我单位对被授权人办理该停车场备案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备案报送人(盖章):年 月 日10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备案号:南沙 0001 号停车场名称 :*停车场停车场地址 :广州市*区*路*号停车场经营者:*公司停车位数量 :*个备案机关: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和交通局备案日期: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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