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门店退货流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连锁门店退货的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连锁门店退货的作业控制。 2 职责2.1 采购经理对门店的退货负监督责任。2.2 门店店长对商品的退货负全面管理责任。2.3 门店收货主管负责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执行商品的退货操作。3 退货条件3.1 顾客退换的商品,仍能继续销售的退回店面。残次商品按授权降价处理。3.2 门店负责商品的日常养护,一些破损的商品能够自行修补的,自行修补后再销售。如因破、损、脏等原因不能自行修补再销售的,符合退货条件的退供应商或配送中心,不符合退货条件的按流程降价或报损处理。3.3 降价损失在100元以下(含100元)门店店长自行降价处理;降价损失在100元以上经连锁超市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处理。对无法降价处理的商品,门店商品主管填写报损单,按以上标准进行审批后,交营运部库存审计在系统中做报损处理,报损金额计入各门店损耗。3.4 门店主动申请补货的商品原则上不允许退货(符合合同约定退货条件的商品除外)。3.5 营运部考核淘汰的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