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二期仓库工程监理项目询 比 文 件安 徽 迅 捷 物 流 肥 东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二 一 八 年 八 月目 录第一章 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 询价通知书- 3 -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二期仓库工程监理项目询价通知书本次询价项目“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二期仓库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安徽迅捷物流肥东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项目竞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
2、地项目二期仓库工程监理项目2、工程地点:肥东县撮镇商贸物流园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内3、项目概况: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桥头集路(现状路)以西,新华路(现状路)以南,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 3#、4#省际零担专线仓库、3#甩挂运输仓库、配套区及室外工程监理。4、询比内容:询比文件范围的全部工程按照监理大纲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以及对外协调的配合工作、合同备案、图纸审核、变更审核、工程量报表审核、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工程移交使用、工程签证和索赔核实,工程结算初审,审计阶段提供配合、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询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及基坑支护、高支模支撑,以及可
3、能增加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附属)工程的工程监理服务。 5、施工投资预算:3600 万6、项目类别:服务类7、标段划分:设 1 个标段8、计划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计划不超过 27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结束。二、竞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单位业绩要求: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类似项目定义为建筑面积在 10000及以上的钢结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规模以合同上列明的为准;若不能体现规模的,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
4、以明确说明,同时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 4 -工程师资质。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价。(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 查询为准,查询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询价的开标时间与竞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致。竞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4:00,递交地点为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 6 楼大会议室四、联系方式询价人:安徽迅捷物流
5、肥东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肥东县撮镇商贸物流园桥头集路与高亮路交口联系人:檀工、古工电话: 0551-67360832、15156215748五、其他事项说明1、资金来源:自筹2、询价人不组织勘踏现场,询价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3、询价人不组织召开竞标预备会。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4:00,递交地点为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 6 楼大会议室。询价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2018
6、 年 9 月 21 日- 5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询价人询价人名称:安徽迅捷物流肥东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肥东县撮镇商贸物流园桥头集路与高亮路交口联系人:檀工、古工 电 话:0551-67360832、151562157481.1.4 询价项目名称 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二期仓库工程监理项目1.1.5 建设地点 合肥市肥东县撮镇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询价人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询价范围合肥公路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 3#、4#省际零担专线仓库、3#甩挂运输仓库、配套区及室外工程监理1.3.2 服务期限计划工程施
7、工总工期不超过 27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结束。1.4.1 竞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 资质条件:见附录一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 竞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2)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竞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与本项目的相关询价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8、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0 分包 不允许3.2 报价方式本工程计价方式为按项目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一旦中标,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减),中标监理费率不予调整。注:监理费率(百分比的形式)报价时,百分号前的数字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如百分之零点柒伍,即 0.75%。3.3 最高竞标限价 有。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率最高限价 1.35%。3.4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6000 元,投
9、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询比文件指定账号,且应当从竞标人基本账号转出。前次询价失败的,询价人将退还竞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参与后续竞标前,须向本项目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4.1.1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1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其他要求: 无 密封包装4.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标记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不退还。7.3 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或询价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方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10、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7 天内;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备案完成后 28 天内。不要求10 其它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竞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在竞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实质性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面积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3、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竞标人业绩进行公示(如要求)。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竞标人授权代表应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7 -条款号
11、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5、付诸实施的监理内容5.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询价人有权取消或修改或调整施工内容,实际的监理费用按本项目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计算,但所报的中标监理费率不变,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该因素,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询价人索赔任何费用。5.2 如果因政府方面的原因或国家政策等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项目不能按期实施或取消本项目,询价人将不支付中标单位任何费用或补偿。(如果部分取消,则按实际施工审计结算价计算。) - 8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类似项目定义为建筑面积在 10000及以上的钢结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规模以合同上列明的为准;若不能体现规模的,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同时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监资格最低要求)项目总监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1、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发包人开具的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9 -1. 总则1.1 项目概
13、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询价。1.1.2 本询价项目询价人: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询价代理机构:无。1.1.4 本询价项目名称: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询价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询价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 询价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询价范围: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14、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 竞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竞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竞标。1.4.3 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询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