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厂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安全生产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企业保持资质的一致性。我厂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厂的厂址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没发生变化。(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完全一致。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