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二节、中国古代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来历 按: 这是我明史讲稿第五讲:明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中的第二小节,讲中国古代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来历,为什么讲明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要先讲这个问题呢?那是因为朱元璋在洪武三年(公元一三七年)封了他九个儿子为王,明通鉴载:“上惩宋元孤立,乃仍古封建制,择名城大都,豫王诸子,待其壮时遣就藩服,用以外卫边陲,内资夹夹辅。诸王皆置相傅官署,及护卫甲士,少者三千,多至一万数千,皆隶兵部。”还规定诸藩王“列爵不治民,分藩不赐士,与周汉制稍异焉。”朱元璋在这个问题上的出发点是“惩宋元孤立”,希望借藩封诸王来辅翼王室。四库全书明祖训的提要便讲到朱元璋所以要设立藩封制度,“大抵惩前代之失,欲兼用封建郡县,以相欠制,故亲王与方镇各掌兵,王不得与民事,官吏亦不得与王府事。”从历史事实的发展上看,朱元璋寓封建于郡县这一套制度设计的效果不好,当时便有人提出意见,叶伯巨上疏言分封太侈,“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其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明史?叶伯巨传,朱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