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文摘要 新环保法规定了五项原则,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排列第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是落实这一国策的必然选择;确定环境保护优先,是国家与社会在生态资源、环境压力倒逼背景下处理资源环境与社会关系路径选择的重大变化,也是法律制度的重大进步。本文指出实施新环保法、落实保护优先原则,需要科学认识和把握该原则的基本精神,更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精神。论文关键词 新环保法 基本国策 保护优先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由环境保护法规定,用以指导环境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原则性规范。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基本原则,学者根据其中有关条款概括出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如罗典荣概括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依靠群众五项; 陈泉生总结为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面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污染者负担,国家干预六项。 可以看到,学者的概括不一致,对同一原则的表述不尽相同,内容也缺乏确定性。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