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迟到早退管理制度一 、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迟到定义:上班时间后1-30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30分钟以后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半天按1天处理。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提前1-3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半天按1天处理。 3、对迟到、早退的处理:迟到5分钟以内的不处罚;5-30分钟的,扣款5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者,扣50%绩效奖;5次及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奖。4、上班迟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纹者,记过一次。(注:记过一次扣款100元) 5、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者旷工不按指纹找部门主管做假者,连同部门主管同时记过一次。(注:一次扣款200元) 6、员工因正常上班需要外出公务的,必须由部门主管及领导签字确认后(部门主管由上一级领导签字),按完指纹方可外出,外出单交到传达室。传达室有义务提醒外出人员提交外出公务单,如外出人员没手续出门,传达室负同等处罚,记过一次。(注:记过一次扣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