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宗场乡初级中学校 违纪学生撤销处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对受了纪律处分学生进行教育、转化工作,使其改正错误,勤奋学习,严守纪律,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撤销处分的范围: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第二条:撤销处分的条件:1、受纪律处分后对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无任何违纪现象,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操行成绩良好以上,且表现积分达到要求之后可向德育处申请撤销处分。(说明:学校给予每个违纪学生表现基础分为40分,通过表现优秀增加表现积分到100分可撤销警告处分;达105分可撤销严重警告处分;达110分可撤销记过处分;达115分可撤销记大过处分;达150分可撤销留校察看处分。2、有突出表现的,经德育处研究同意可提前撤销处分。 第三条:受纪律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不予以撤销处分。 第四条:撤销处分的程序:1、本人申请。(撰写撤销处分申请书) 2、本人所在班级讨论,班干部、科任教师、班主任均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 3、德育处领取违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