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邢台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办法为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依照环保部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和依据(一)考核范围全市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正式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考核依据:1、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2、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3、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157号)4、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5、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23号)6、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