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采空塌陷治理制度和措施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地面采空塌陷区的管理,有效地防止煤矿采空塌陷区漏风和漏水,防止地面人、机、畜误入塌陷坑造成人员伤亡和各种损失,结合本矿地面采空塌陷区现状,制定本制度,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一、职能划分地面采空区管理属安全管理范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管理。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分管,地测科为业务管理部门。二、塌陷区范围地面塌陷区范围是指因采煤形成的采空区对应地面位置形成的塌陷坑、垮落段、下沉、裂缝等所形成的范围。三、日常管理制度和措施1、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科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下沉、塌陷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2、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科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报领导和有关部门。3、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