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学院目标考核标准(2011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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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师范大学学院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2011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单位对目标考核的意见及建议,对学院工作目标考核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一、考核对象全校具有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任务和科学研究任务的学院。二、考核体系构成学院工作目标考核是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工作进行的量化和整体评价,基本分值设定为 100 分,其体系由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考核内容组成,分别占权重为 0.40、0.10、0.30 和 0.20。学校对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学院予以加分奖励,对发生相关问题的学院给予减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2、1)。三、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院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2.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对学院专项工作的考核标准,计算分值,并且列出具体的加分、扣分目录;3.学院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在人事处设考核办公室,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计算各学院工作目标考核成绩,并将结果向校党政联席会汇报;4.考核结果以分值形式体现,各学院按得分高低排序,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1)前四名且 95 分以上,并且不低于上一年度得分 5 分以上(含 5 分)的学院,为 A 档;(2)前十名且 90 分以上,未能获得 A 档的学院,为 B 档;(3)倒数第一

3、至第四名且 70 分以下的学院,为 E 档;(4)倒数第一至第八名且 80 分以下,未能定为 E 档的学院,为 D 档;(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学院为 C 档。四、考核时间学院工作目标考核在每年 4 月份进行一次。五、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向各学院通报情况,并对获得 A、B 档的学院予以通报表彰;2.对考核结果为 A、B 档的学院,学校将分别给予学院目标津贴总额的 10%、5%作为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为 C 档的学院,不奖不罚。对于考核结果为 D、E 的学院,学校将分别扣除学院目标津贴总额的 5%、10%。3.考核结果为 A 的学院,下一年度教职工优秀比例增加 5%

4、;考核结果为 E 的学院,下一年度教职工优秀比例降低 5%。六、校直属省级科研单位,如淮海发展研究院、汉文化研究院、语言研究所、药用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语言科学与认知工程重点实验室、功能材料绿色合成实验室,其考核参照学院工作目标考核中“科学研究”的标准执行,不再单独设立考核标准。七、本细则由校学院工作目标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学院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及说明2.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指标3.本科生教育教学考核指标4.本科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考核指标附件 1. 徐州师范大学学院目标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考核观测项目 权重提供数据单位 A C招生工作 0.015 1.5 分 0.4 分培养质量 0.050

5、 5.0 分 2.0 分教学管理 0.050 5.0 分 2.5 分教研成果 0.035教务处3.5 分 1.0 分院实际就业率与校平均就业率之差 0.17 5%及以上 0学生教育 0.03 3.0 分 0.9 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0.04 4.0 分 1.3 分本科生教育学生资助工作 0.010.40学生处1.0 分 0.2 分招生工作 0.015 1.5 分 0.7 分培养质量 0.030 3.0 分 1.5 分学位论文抽检 0.030 3.0 分 1.5 分协议就业率 0.015 90%及以上 50%69%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 学生管理 0.0100.10研究生处1.0 分 0.5 分科研

6、工作量完成情况 0.15 100%及以上 80%90%纵向科研项目完成情况 0.04 100% 50%60%科研成果完成情况 0.05 100% 80%90%横向科研经费完成情况 0.04 100% 80%90%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完成情况 0.020.30科技处学科办100% 50%“院士”层次 0.02 100% 50%“长江学者”层次 0.03 100% 50%“153 工程”完成情况“优博”层次 0.08 90%100% 50%60%师资国际化目标完成情况 0.03 95%及以上 75%85%教师博士学位比例 0.02 35%及以上 15%20%甲类 高级职称比例 0.02 45%及以上

7、35%40%教师博士学位比例 0.02 20%及以上 8%10%乙类 高级职称比例 0.02 40%以上 30%35%教师博士学位比例 0.02 5%及以上 0师资队伍丙类 高级职称比例 0.02 0.20人事处35%以上 20%30%考核标准说明一、主要考核观测项目及量化标准(一) 考核标准分为 A、B、C、D 四档,以百分率衡量的档次分别与 90100分、8089 分、7079 分和 69 分及以下对应,以具体分值衡量的档次即为实际得分。(二)学院缺乏某些考核观测项目,则这些项目的权重分别按比例增加至同类别的其他观测项目权重之中,如学院未招收研究生,或虽招收研究生但没有毕业,则其研究生培养

8、的权重加到本科生培养的权重上;又如学院没有“院士”层级引进指标,则其权重分别加到“长江学者”和“优博”层次的权重上,等等。(三)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考核,由科技处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进行,文件另行颁布。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根据各自的考核指标(见附件 2、3、4),计算各学院的得分。(四)对于学校重点投入的省优势学科和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其“科研工作量”应当分别以科技处所定标准的 150%和 120%为基准,即相关学院(学科)的“科研工作量基数”。(五)根据全校师资队伍现状,将各学院分为三类:甲类单位包括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

9、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语言科学学院;乙类单位包括法政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传播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测绘学院;丙类单位包括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六)在“153 工程”的“优秀博士”项目考核中,不仅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而且评价当年引进的“优秀博士”占学院专任教师的比例,即学院的“优博基准比例”,理科学院应达到 7%,文科和工科学院应达到 5%,外国语学院、音乐、美术和体育学院应达到 2.5%。二、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为五大类,即教学类、科研类、学生工作类、人才工程类和其他类。考虑到学院工作的进

10、步情况和促进科文学院的本科教学,在“其他类”中设考核进步奖和科文学院教学加分。每类加分项目分值不超过 10 分,加分分值由各职能部门视具体情况确定(奖项仅限于当年度获得)。类别 加分项目 每项分值(分) 考核部门 备注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含成人教育)13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成人教育) 13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15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 15国家级 3教学奖优秀学位论文或创新工程项目,每超过定额 1 项 省 级 (硕士)1.0 (本科)0.5教务处研究生处成教院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 3二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点 5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每超过定额 1 个35主持的国家级项目

11、,每超过定额 1 个 1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5文科每超过定额 10 万元理科每超过定额 20 万元横向科研经费增量工科每超过定额 50 万元1科研类科研工作量 每超过 “科研工作量基数”10% 0.5科技处学科办全国先进班集体团中央“五四红旗团支部” 3全国挑战杯大赛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奖13学工类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包括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13学工处团 委教务处国家级 (团队)5 / (个人)3省部级 (团队)3 / (个人)2入选人才项目教育厅级 (团队)2 / (个人)1国家级 (集体)5 / (个人)3省部级 (集体)3 / (个人)2获得政府表彰教育厅级 (集体)2 / (个人)

12、1“院士”层级指标每超额 1 人 2“长江学者”层级指标每超额 1 人 1人才工程类“153 工程”“优博”每超过学院基准比例 1% 1人事处其 进步奖 总分比前一年增加 10 分,且 考核结果提高一个档次 人事处国家级奖项取分值上限D 级项目不超过 2 个他 科文学院教学加分科文学院对相关学院进行教学目标考核,正得分与权重系数0.05 相乘,结果即为加分值科文学院三、减分项目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对其所在单位也要酌情减分:(一)教学工作 1. 教学事故:一级教学事故一次扣 5 分;二级教学事故一次扣 3 分;三级教学事故一次扣 1 分;2.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率低于 75

13、%,扣 5 分;3.科文学院对相关学院进行教学目标考核,负得分与权重系数 0.05 相乘,结果即为减分值。(二)校园稳定工作1.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扣 10 分;2. 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发生影响学校稳定事件,扣 10 分。(三)教职工队伍建设1.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流失,每人扣 1 分;2.本单位当年有教职工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扣 10 分;3.发生学术腐败问题,每人扣 8 分;4.“153 工程”中优秀博士比例低于学院优博基准比例,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1分;(四)科研工作省优势学科和博士点立项

14、建设学科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低于其“科研工作量基数”,每低 10 个百分点扣 1 分。(五)本科生和研究生学费欠费率在 2%(含 2%)以内的不扣分,2%以上的,每增加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6 分。附件 2. 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等级 评分标准分值 备注A 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设置合理、介绍具体、详实 0.3B 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设置合理、介绍较为具体、详实 0.2C 学院网站有研究生教育栏目,但介绍不具体、有缺项 0.1宣传工作(0.3 分)D 学院网站无相关的研究生招生宣传材料 0下半年由专家评审A 学院内二级学科点平均报名人数大于等于 30 人 0.8B

15、 学院内二级学科点平均报名人数大于等于 20 人 0.6C 学院内二级学科点平均报名人数大于等于 10 人 0.4报名数(0.8 分)D 学院内二级学科点平均报名人数低于 10 人 0.2A 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中本科为 985、211 高校及本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考生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20% 0.4B 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中本科为 985、211 高校及本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考生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15% 0.3C 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中本科为 985、211 高校及本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考生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10% 0.2招生工作1.5分生源质量(0.4 分)D 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中本科为 985、211 高校

16、及本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考生人数比例低于 10% 0.1研究生处招办统计省创新项目(0.8 分) 每获得一项省创新工程项目加 0.2 分,最高不超过 0.8 分A 应届毕业生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 SCI、EI 论文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15% 2.2B 应届毕业生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 SCI、EI 论文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10% 1.8C 应届毕业生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 SCI、EI 论文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5% 1.4培养质量3 分高水平论文数量与质量(2.2 分)D 应届毕业生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 SCI、EI 论文人数比例小于5% 1.0学院提供材料,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统计A 校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大于等

17、于 98 1.5B 校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大于等于 90 1.2C 校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大于等于 85 0.8校抽检情况(1.5 分)D 校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低于 85% 0.2A 省抽检论文无不合格 1.5B 省抽检论文有 1 篇不合格 1.0C 省抽检论文有 2 篇不合格 0.5学位授予3 分 省抽检 情况(1.5 分)D 省抽检论文有 2 篇以上不合格 0培养与学位科提供A 协议就业率 90%及以上 1.5B 协议就业率 70%89% 1.2C 协议就业率 50%69% 0.9就业情况1.5分就业率(1.5 分)D 协议就业率低于 50% 0.5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统计奖学金 (0.5 分)

18、获得朱敬文特等奖学金 0.5A 研究生违纪率小于等于 1% 0.5B 研究生违纪率小于等于 5% 0.3C 研究生违纪率小于等于 10% 0.2学生管理1 分违纪情况(0.5 分)D 研究生违纪率大于 10% 0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提供说明: 1.核心期刊:以我校科技处认定的核心及奖励期刊为标准。2.校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计算公式:当年校抽检论文合格篇数/当年申请学位人数。3.“招生工作”的“报名数”中,课程教学论硕士点按方向分到各学院统计报名人数。附件 3. 本科生教育教学考核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等级 评分标准 分值A 学院网站有详细的本科生招生宣传介绍材料 0.5招生宣传C 学院网站相关的

19、本科生招生宣传介绍材料很少 0.15A 有国际化招生专业且已经招生 0.5国际化C 无国际化招生专业 0A 一本第一志愿录取率达到 50%以上,或二本第一志愿录取率达到 100% 0.5招生工作(1.5 分)生源质量C 一本第一志愿录取率在 30%40%,或二本第一志愿录取率在 80%89% 0.25A 90%及以上 1.5英语四级通过率 C 70%79% 0.5A 文科 98%及以上,理科 85%及以上 1计算机通过率 C 文科 90%95%,理科 65%74% 0.5A 98%及以上 0.5体育达标率C 85%90% 0A 20%及以上 1考研率C 5%10% 0.5A 学生评教平均分 9

20、5 分及以上 1培养质量(5 分)学生评教C 学生评教平均分 7584 分 0.5A 基本按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临时调整计划小于 5%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C 基本按计划执行,但调整比例在 20%30% 0.5A 学校教学档案检查成绩 90 分及以上 1教学档案管理 C 学校教学档案检查成绩 70 分-80 分 0.5A 开出的公选课课程数大于或等于规定课程数 1公选课开出率 C 开出的公选课课程数为规定课程数的 50%60% 0.5A 个人调课率小于等于 1% 1教学管理(5 分)调课率C 个人调课率 3%5% 0.5A 教务处各科室联合考核成绩 90 分及以上 1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C 教务

21、处各科室联合考核成绩 60 分70 分 0.5A 完成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一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 3.5教研成果(3.5 分)C 完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项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项 1备注:英语四级(英语专业为专业四级)通过率、考研率是与当年毕业生人数之比,其中体育和音乐、美术、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专业按指标的 50计算。附件 4. 本科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考核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等级 评分标准分值A 有专门的学生工作网站,栏目设置涵盖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内容更新及时。 0.5学生工作网站 C 学院网站有相关的学生工作栏目,内容更新慢 0.2A 有健全的学生干部选聘与考核制

22、度,并严格执行。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无违纪现象。学生干部学年奖学金获奖比例达 50%。 0.5学生干部队伍 C 有学生干部选聘与考核制度,能按制度选聘干部。学生干部无严重违纪现象。学生干部学年奖学金获奖比例达 30%。 0.2A积极开展入学教育活动,效果好。有计划积极组织专业教师通过专题报告、讲座、参观活动等开展专业教育,学生积极参与,效果好。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教育工作,有方案和总结。0.5新生入学教育 C 按计划有步骤进行入学教育工作。能组织专业教师开展专业教育活动,学生参与情况较好。有记录。 0.2A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健全,指导得力,效果显著,每学期开展专题讲座、报告 5次以上

23、。学生班级心理联络员参加培训合格率在 85%以上,未出现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重大危机事件。0.6心理健康教育 C 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组织,指导工作不到位,每学期开展活动达到 3 次,学生班级心理联络员参加培训合格率在 50%以上,出现 1 人次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重大危机事件。 0.1A 积极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有计划、有总结。毕业生思想稳定,遵纪守法,文明离校。无违纪现象。 0.9学生教育3 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C 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有计划、有总结。个别毕业生出现违纪现象。 0.2A 积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宣传,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有相关工作记录。辅导员督查到位,管理严格。严格

24、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作弊现象。学校查处违纪率为零。 1.2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C积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宣传。辅导员管理比较严格。考试作弊率低于 0.1%。学生违纪率等于或高于学校平均率。 0.4A 认真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且上交材料及时、规范,并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0.6日常工作 C 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且上交材料较及时规范,并结合学院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较好。 0.2A 建规章制度执行严格,对学生的奖罚及时,处理得当。奖励学生的作用大,效果显著。管理原始资料完整,综合测评、评优工作制度执行到位、及时,工作效率高,学生满意。 0.5制度贯彻执行 C 制 度 的 执

25、 行 情 况 一 般 , 管 理 原 始 资 料 不 够 完 整 。 0.2A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认真准确地完成新生档案的重新装袋、归类整理、材料清查及签字确认等各项工作;做好日常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管理规范,需入档的材料能及时登记入档;毕业生档案的材料整理和归类无误,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工处; 0.5学生档案管理 C 本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较规范,各项相关工作完成较及时,在学生档案管理中有出现个别差错。 0.1学生日常管理工作4 分学习 A 有考核学生出勤情况的管理制度,积极与任课教师沟通,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学生请假制度健全,实施情况好。 0.6纪律 C 有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考试

26、作弊率低于 0.1%。 0.1A 学生文明寝室率达到 30%以上,无不达标宿舍。 0.6文明宿舍创建 C 学生文明寝室率达到 15%以上,达标宿舍在 98%。 0.3A贫困学生档案健全,学生资助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生无投诉;报送材料规范、无差错,一次性合格率 100%;有专人定时接待学生资助咨询,热情解答每名受助学生的个人疑问,不随意推诿。0.4特困生解困工作 C 贫困学生档案健全,学生资助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投诉 2 人次(投诉问题属实) ;报送材料较规范准确,有 2 次反复;出现 2 次推诿现象。 0.1A 毕业生贷款信息完备,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在 10%以内。 0.6学生资助工作1 分 助学贷款 C 毕业生贷款信息完备,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在 10-2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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