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1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稳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细则用于1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总源长,各重大危险源二级负责人为分源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司、部门、专业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详见附表1),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第四条 本细则所指重大危险源为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根据公司实际确定的厂控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