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一、主要职责金融稳定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行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地方金融创安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全省金融系统性风险;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和授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承办其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并参与其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组织推动金融创安工作。根据总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金融业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监测、评估全省系统性金融风险,定期分析辖内金融稳定状况,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辖内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负责与省级金融监管机构、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管理机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信息。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和授权,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对运用中央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