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欧 家港河道改造及生态 修 复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招 标 文 件 建设单位:湘 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日期: 2018 年 5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章 选定招标公告 . 2 第 二 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第 三 章 投标须知 . 5 (一)总则 . 5 (二) 招标 文件 . 5 (三)投标纪律 . 8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8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 9 (六)开标、评标、定标 . 10 第 四 章 评标办法 . 12 第五章 投标 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 14 第二部分 附件 一 .投标报 价表 . 18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9 三
2、.投标函 . 20 四 .投标保证书 . 21 五 .招标代理方案 . 22 2 第一章 欧家港河道改造及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招标人地址:湘 乡市新湘路 65 号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欧家港河道改造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已获得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湘 乡 发改环 资 ( 2018) 1号 、 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 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依据湘政办发 2017 6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 6号、湘建监督函 2018
3、22 号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该 项目位于老城区欧家港河道 。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 欧家港 4.5km 河 道进行清淤及生态 修 复 ,并 按 十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 全 电排的排渍机埠 ,工程 造价约 3600 万 元 ,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 3.3 招标代理范围: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监理 、施工 及其他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 3.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依照湘建建 2013 18 号、湘建监督函 20186号、湘建监督函 2018 22 号 ,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3名
4、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项目机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2 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 2018 年 5月 28 日 9:00 至 2018
5、年 6月 5 日 14: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3 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5 日 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 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湘 乡市新湘路 65 号 联 系 人: 陈 先生 电 话
6、: 13875205208 4 第 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2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地 址 招标人: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湘 乡市新湘路 65 号 联 系 人: 陈 先生 电 话: 13875205208 3 项目名称 欧家港河道改造及生态修复项目 4 项目工程类型 改 造修复 工程 5 项目规模和 投资情况 对 欧家港 4.5km 河 道进行清淤及生态 修 复 ,并 按 十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 全电排的排渍机埠 ,工程 造价约 3600 万 元 ,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 6 项目建设地点 该 项目位于老城区欧家港河道
7、 。 7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 、施工及其他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项目。 8 投标人资质 及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项目机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2 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 9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次 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8、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 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60 %计取,报价下限值为 55 %计取。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情况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上限值或低于招标人设置的下限值的,其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按单位项目结算。 10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 2018年 5 月 28 日 9:00 至 2018 年 6 月 5 日 14:30(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质疑文件接收邮箱: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9、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的时间 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 11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二副 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及地点 提交 地 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收件人: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5 日 14:30(北京时间)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18 年 6 月 5 日 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
10、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 开标现场原件携带清单 公司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类证书、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项目机构人员社保证明。 5 第 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据湘政办发 2017 66 号、湘 建监督函 20186 号、湘建监督函 2018 22 号文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代理单位的招标,本项目 欧家港河道改造及生态修复项目 将采用 综合评估法 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1.工程概况 1.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 欧家港 4.5km 河 道进行清淤及生态 修 复 ,并 按十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 全 电排的排渍机埠 ,工
11、程 造价约 3600 万 元 ,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 1.2.招标项目类型:改 造修复 工程。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监理 、施工 及其他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 3.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专职人员;项目机构其它成员为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本单位专职人员 2 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工程师可以用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替代) 3.3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
12、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结果如何 ,概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后的按6 本工程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一章 投标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
13、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对 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置疑文件至湘 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此时间之后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不再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项目代理人都将在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于前附表所注明的时间内予以发布,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4 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代理人
14、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中标后发现招标文件错误或矛盾而导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投标报价基准价为在投标报价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上限值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的 60%计取,报价下限值为 55%计取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述范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7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情 况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 及其补充文件规定收费标
15、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参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约定。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
16、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率累进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 万元 *1.2%=6万元 ( 1000-500) *0.8%=4万元 ( 5000-1000) *0.45%=18万元 ( 6000-5000) *0.25%=2.5万元 8 合计收费 =( 6+4+18+2.5) *约定折扣 =30.5万元 *约定折扣 工程、服务、货物以外的复杂招标代理服务(如 PPP 项目法人招标等),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另行约
17、定增加服务费用。 3) 合同履行期间,受托人有义务为招标人提供法规政策和程序咨询;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受托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接受各种监督检查。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受托人应将此因素计入投标报价。 (三)投标纪律 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人、 评标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不得以挂靠单位、转让证件等形式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的一切会议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干预、扰乱会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书中的一切证明、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
1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工程招标的一切活动,必须出示其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可装订为一本。 8.1 商务标部份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 标报价表 见附件 1 ( 2)参加投标的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参加 ,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 2,并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9 复印件; ( 3)投标承诺函 见附件 3; ( 4)投标保证书 见附件 4; ( 5)
19、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6)拟委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情况一览表; ( 7)投标单位相关企 业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的复印件; ( 8) 招标代理方案 见附件 5; ( 9)投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 8.2 技术部分由投标单位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 注: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可靠,如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9.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 9.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的签署应完好无缺;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本 ”或“副本”,且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2 投标文件(内封面或外封面)、投标承诺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3除投标人对商务标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盖章,否则其修改的内容无效。 9.4电报、电话或传 真形式的投标,招标人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0、投标文件的装订 密封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