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签发: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防火、防爆、防泄漏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防泄漏的管理。3 职责3.1 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3.2 生产车间负责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设施的运行、检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3.3 公司电工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防爆电器的监督管理。3.4 安全科负责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置换方案的监督管理。3.5 生产车间负责人对本装置的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全面负责。4 定义4.1 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4.2 火灾分类: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火灾分类见附件9。5 工作内容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