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一 级项 目内 容 与 标 准(一)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二级以上资质证书。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有具体工作标准,有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3、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标准服务用语,持证上岗率95%以上,其中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物种作业员工100%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4、按规定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依据,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5、小区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使用人报修、投诉、求助,有效投诉办结率98%以上。6、每半年征询一次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达到业主、使用人基本满意。7、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8、广泛采用计算机管理。(二)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