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制度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新模式,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现结合XXX 市实际,就建立家庭医生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 基本概念 家庭医生是以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为核心,在村卫生室可以是执业注册的乡村医生,以全科团队为依托,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单位,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连续、综合、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 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要求,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着眼于建立并完善家庭医生制度,着力于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和谐。 三 、 基本 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支持。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全.参与,共同推动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辖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