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索赔案例修改版剖析 索赔案例 案例 1 北京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情况和发包商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 lOd,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 lOd。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 (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 (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案例 1 1 答:(1)索赔成立。这是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承包商可提出索赔。索赔证据为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求停工通知书。 (2)此事项造成的后果是承包商的工人、施工机械等在施工现场窝工 l0d,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现场窝工的损失,因此承包商的损失费用项目主要有: l0d 的人工窝工费;l0d 的机械台班窝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