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奖励制度 教科研奖励制度 平等一中北区 201 15 5 年 年 9 9 月 平等一中北区教科研奖励细则 为了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热情,提高全体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与水平,改善和提升我校教科研工作质态,特制定本奖励细则。 1、文章发表 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国、省两级分别在市级考核中计 4、3 分 有关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在教育主管部门发行的内部刊物发表的,按省、市、县(市)分别计 3、2、1 分 2、教研教改 教学观摩课、示范课、研讨课、汇报课按省、市、县(市)、片分别计 3、2、1、0.5 分 在各级各类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按省、市、县(市)、片、校五级分别计 3、2、1、0.5、0.2 分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按国、省、市、县(市)四级分别计入 4、3、2、1 分。参加论文评比的评审费自理。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不予计分;可以作为教师个人考核、职评、晋级等参考依据。 教科研成果获奖(指课题研究、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