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报备制度 永昌县第四小学论坛讲座、 学术交流、观摩研讨等活动报备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拓宽师生知识面、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和校园文化,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师生的学术教研水平,实现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和原则 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以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推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繁荣和促进校园文化和学术交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总要求。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悖,坚决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专家聘请 (一)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采取外请专家和校内教师相结合的方式。具备条件的教师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学科),结合相关专业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科技成果以及国内外热点问题等开展活动。 (二)校内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专业(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