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督201516 号关于印发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的通 知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霍邱县2015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1.各校对照考评方案和量化评分表,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据实填写自评得分表、统计加分项目和发表的论文。在具有 CN 刊号发表论文的,上报原件及 复 印 件 以 便 核 查 。2.以 中 心 学 校 和 直 属 学 校 为 单 位 送 交 上 述 材 料 。 中 心 学 校 除 可 以申 报 目 标
2、 管 理 先 进 单 位 外 , 本 部 还 可 以 申 报 办 学 水 平 先 进 单 位 。3.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均要参与本年度目标管理和办学水平自评和申报工作。各类材 料 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 15 日 期 间 报教 育 局 督 导 室 。附件:1.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2.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 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2015 年 12 月 23 日2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为全面检验各乡镇中心学校落实全县 2015 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特制定霍邱县 2
3、015 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项目与分值乡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为:教育发展、教育惠民工程、队伍素质、教育生态、教育信息化工作,共五个方面,总分值为 300 分。考核设立附加项目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评分表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督导室牵头实施。简化程序,量化考评。一是中心学校进行自评。所有中心学校必须对照考核内容与标准开展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连同加分因素表一同报送教育局督导室。二是局有关股室站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提供赋分依据,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三是督导室汇总评分,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认定。
4、三、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结果评定 根据得分高低,评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0 个。 表彰奖励 对评 为 “目 标 管 理 先 进 单 位 ”的 乡 镇 中 心 学 校 , 分 别 发 奖牌 一 块 , 奖 金 1 万 元 。 中 心 学 校 校 长 当 年 优 先 考 虑 评 先 评 优 ,3并 将 考 核 得 分 作 为 中 心 学 校 校 长 、 副 校 长 绩 效 考 核 的 重 要 依 据 。评先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乡镇中心学校不得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中心学校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辖区内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辖区内学校“ 控流保学”
5、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3.辖区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受到查处的; 5.辖区内学校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且同一案件 2人以上(包括 2 人)受到处分的;6.辖区内学校教职工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累计达到 5 人次以上(含 5 人) 。7.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一票否决”的。 后进处罚 1.对考评总分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中心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对校长进行戒勉谈话。 2.连续二年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校长自动辞职。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2015 年 12 月 23 日4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发挥办
6、学水平考核的导向作用,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霍邱县2015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全县高中阶段学校(含已审批民办高中,下同) 、初中学校(含中心校本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已审批民办初中,下同) 、中心小学(含特校、城区编制单列小学,下同) 、幼儿园(公办和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教育教学质量、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控流保学、安全稳定、教育民生工程、教育宣传等七项,总分值 100 分。初中 学 校 办 学 水 平 考 评 项 目 为 :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 初 中 毕 业生 升
7、入 高 中 阶 段 比 例 、 控 流 保 学 、 中 职 招 生 、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与管 理 、 安 全 稳 定 、 学 生 营 养 餐 改 善 计 划 实 施 等 七 项 , 总 分 值100 分 。中心小学办学水平考评项目为: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安全稳定、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比重等五项,总分值 100 分。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考评项目为:保教质量、教师队伍建5设与管理、幼儿园安全等三项,总分值 100 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霍邱县 2015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考评量化评分表 。村级完小、附设幼儿园,已审批民办小学、幼儿园的考评办法和结果运
8、用由乡镇中心学校制定并实施。三、考评方法和程序办学水平考评工作由督导室牵头实施,简化程序,量化考核。一是考评学校进行自评。各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学校、中心小学均要对照考评量化表,写出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报送县教育局。二是局有关股室站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提供赋分依据,并经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三是督导室汇总评分,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认定。四、考评结果的评定和运用评定原则 原则上评选 24 个办学水平先进单位,其中高中学校 4 个(至少有一所农村完中 ),初中学校 10 个,中心小学评选 5 个,民办学校 1 个,幼儿园 4 个。表彰奖励对评为“办学水平先进单位”的学校,分别发奖牌一块,奖金
9、5000 元。评先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不得评为办学6水平先进单位,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1.本年内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本年内初中学校 “控流保学”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3.本年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本年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受到查处的;5.本年内学校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且同一案件 2人以上(包括 2 人)受到处分的;6.本年内学校教职工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累计达到 5 人次以上(含 5 人) 。7.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 “一票否决”的。 附件 1: 霍邱县 2015 年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 2: 霍 邱 县
10、2015 年 度 高 中 学 校 办 学 水 平 考 评 量 化 评 分 表 附件 3: 霍 邱 县 2015 年 度 初 中 学 校 办 学 水 平 考 评 量 化 评 分 表 附件 4: 霍 邱 县 2015 年 度 中 心 小 学 办 学 水 平 考 评 量 化 评 分 表 附件 5: 霍邱县 2015 年度幼儿园办园水平考评量化评分表附件 6: 霍 邱 县 2015 年 中 心 学 校 目 标 管 理 考 核 加 分 项 目 统 计 表7附件 7: 学校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登记表附件 8: 霍邱县 2015 年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自评申报表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