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工作考核标准表 考核 对象 类型 考核项目 工作标准 分值 扣分标准 建立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4 明确分管领导,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3 工作机制建立情况(10 分) 开通涉税信息报送渠道。 3 缺少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未明确分管领导、未设专人或未开通涉税信息报送渠道的,每缺一项,扣减相应分值;未及时报送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变动情况的,扣减 1分。扣完为止。 涉税信息报送及时。 15 涉税信息报送完整。 30 涉税信息报送内容及格式规范。 15 涉税信息报送情况(75 分) 涉税信息真实可靠。 15 每项指标以税收保障网络信息平台的记录为依据,未达到要求的
2、时限、完整度、内容及格式规范和发现信息不真实情况等,每发现一项未达到要求,倒扣相应分值,一次扣 5分,扣完为止。 涉税 信息 报送 部门 分值项目及标准(100分) 协税护税工作情况(10 分) 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对财税部门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给予帮助,10 未充分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对财税部门提出的合理工作未响应、无原因拒绝,发现的一做好相关工作。 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完成其他任务情况(5 分) 完成市政府、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按要求参加各类治税专项会议及培训等。 5 未按要求完成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参加各类专项会议、培训等
3、,每发现或未做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考核 对象 类型 考核项目 工作标准 分值 扣分标准 工作重视程度,是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责任人,有无工作计划安排。 2 未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责任人,无税收保障暨综合治税工作计划安排,每发现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涉税信息报送及时。 1.5 涉税信息报送完整。 3.5 涉税信息报送内容及格式规范。 1.5 涉税 信息 利用 部门 日常考核分值项目及标月信息报送情况 (10 分)(年度满分12020=24 分)涉税信息真实可靠。 1.5 每项指标以税收保障网络信息平台的记录为依据,未达到要求的时限、完整度、内容及格式规范和
4、发现信息不真实情况等,每发现一项未达到要求,倒扣相应分值,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 准(每月 10分,全年折算为 24分) 年度考核分值项目自行开展分析工作(18 分) 自行利用税收保障网络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差异分析工作。 18 以向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综合治税信息分析报告为依据,全年不得少于 2 次,每少报一次扣 9 分。全年未报送报告,扣 18 分。 对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的分析工作(18 分) 对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税务部门推送的综合治税信息分析报告及时开展核查工作。 18 未向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核查工作进展,每次扣 5 分;未采取工作措施,每次扣 2 分;未报送核查结果,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及标准(全年 76分) 取得成果(40 分)依据综合治税涉税信息分析报告,进行核查并采取措施,查征实现税款入库数、新增加纳税人等,实现税收收入。 40 根据综合治税信息比对差异分析结果,新增纳税人,以及核查措施、核查质量、核查结论,计算出应征税款,依据未补征入库税款与应征税款的比例,扣减相应比例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