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城阳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烟花爆竹危险源及事故危险性评估 1.6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机构 2.1 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 2.2 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2.4 专家组 2.5 各成员单位职责 3 监测预警 3.1 信息监控与报警 3.2 预防 3.3 预警发布 3.4 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 - 2 - 4.1 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接报 4.2 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处理 4.3 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 4.4 信息发布与舆情
2、应对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先期处置 5.2 分级响应 5.3 指挥协调 5.4 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5.5 应急结束 6 后续处置 6.1 善后处理 6.2 评估总结 6.3 事故调查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队伍保障 7.3 装备物资保障 7.4 资金保障 7.5 交通运输保障 7.6 治安保障 7.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培训 8.2 演练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9.3 奖惩 9.4 预案实施时间 - 4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3、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 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建立统一指挥、灵活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区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处置能力,确保有效控制和减轻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后果,维护公众的安全利益。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5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1 号) 、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
4、预案管理办法、 青岛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 细则的通知 (青安监 2009 136号 )、 关于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和加强应急演练的通知(青安监 2013 32号)和 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城阳 行政区域内从事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单位- 5 - 发生的烟花爆竹 火灾、 爆炸事故 的 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控制事故的扩展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 2)统一领导、属地管
5、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各职能部门、 相关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 3)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时, 各 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利用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和有效应急,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 烟花爆竹危险源及事故危险性分析 1.5.1
6、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 家,常年零售单位 23家。春节期间还有烟花爆竹临时经营业户近百家。 1.5.2 事故危险性分析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单位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非法- 6 - 生产、储存、经营 可能导致火灾、 爆炸事故 的发生 , 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春节期间的 烟花爆竹 临时销售 单位 分布在全区 6 个街道, 布局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加之销售时间较为集中,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全区有 2个烟花爆竹 批发 企业仓库,烟花爆竹储量 较大,发生事故后果 更为 严重。 1.6 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事故按 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
7、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 4 级: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 级) 、 重大烟花爆竹事故( 级) 、 较大烟花爆竹事故( 级) 、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 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1。 2 组织指挥机制 2.1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区烟花爆竹指挥部”) 2.1.1 人员组成 ( 1)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 2)副总指挥:城阳公安分局局长、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 局长; ( 3)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 、城阳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 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和计- 7 - 划生育局、城阳环保分局、区
8、民政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城阳气象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 。 2.1.2 主要职责 (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 2)负责组织指挥一般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 ; ( 3) 负责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向区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 4)当 烟花爆竹 突发事件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上级救援支援; ( 5)根据需要 组建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
9、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工作情况; ( 6)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 7)负责区烟花爆竹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协调,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 8)根据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区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 - 8 - ( 9) 承办区应 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 区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 ,作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的
10、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 局长担任。 区委宣传部 、区总工会、 区 工业和信息化 局、区财政局 、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 、城阳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区 城市管理 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卫生 和计划生育 局、城阳环保分局 、 区民政局、区 商务 局、区人社局 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其主要职责为: ( 1)负责组织落实区烟 花爆竹指挥部决定; ( 2)负责区烟花爆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宣教培训与评估; ( 3)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
11、告和通报; ( 4)负责组织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 5)根据需要指导督促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区总体预案和区烟花爆竹专项预案制定和落实街道烟花爆竹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 - 9 - ( 6) 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 7)负责 其他应由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的工作。 2.3 现 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针对现场处置工作,可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 组成 综合协调组、 治安警戒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报道组、 应急监测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专家咨询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4 专家咨询组 依据
12、青岛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结合 城阳区的实际情况,聘请部分市安全生产专家及区内烟花爆竹单位部分人员为城阳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区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专家,组成临时专家组,协助现场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态发展,提出 控制危险源、减轻伤亡危害的应急对策。 2.5 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 安全生产监管局 ( 1)负责区烟花爆竹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故的接报和上报; ( 2)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建议; ( 3)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提- 10 - 供事故救援决策的相关技术支持,办理区烟花爆竹指挥部交办
13、的各项任务; ( 4)参与或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 5)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 6)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 、备案及应急预案演练; ( 7)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区委宣传部 ( 1)按照区烟花爆竹指挥部的要求,协调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 ( 2)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城阳公安分局 ( 1)消防大队: 负责事故的接报和上报工作; 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 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提出事故应急终止、事故扩大应急的建议; 救援结束后指导现场清理工作; 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 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操作手册。 ( 2)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