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 赵会茹 教授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Email: 电话:80798487,13701164459 办公室:教4-B301房间一个简单的项目融资例子 某发电公司现有A 、B 两个电厂,为 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供电需要,决定增建C 厂,决定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大致 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 借来的款项用于建设新厂C ,而归还 贷款的款项来源于A 、B 、C 三个电厂的 收益。如果新厂C 建设失败,该公司把原 来A 、B 两厂的收益作为偿债的担保;这 时,贷款方对该公司有完全追索权。贷 款方有完全追索权第二种方式: 借来的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C 厂,用于偿债的资金 仅限于C 厂建成后的电费和其他收入。如果新项目C 厂 失败,贷款方只能从清理项目C 厂的资产中收回一部分 。除此之外,不能要求电力公司从别的资金来源,包 括A 、B 两厂的收入,来归还贷款,这时称贷款方对该 公司无追索权;或者在签订协议时,只要求电力公司 把其特定的一部分资产作为贷款担保,这里称贷款方 对电厂是有限追索权。贷 款方无追索权 或有有限追索权课程主要内容 n 项目融资概述; n 项目融资组织与结构投资结构;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