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求对广东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落实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64 号)要求,规范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我局代省人社厅起草了广东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我局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者发电子邮件至,征求意见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6 日至2017 年 2 月 17 日。广东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根据广
2、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 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 规2016 4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 2 条 符合通知 规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 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 业人员” ),适用本规程。第二章 参保登记第 3 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自愿以灵活就 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按 通知第一条规定确定参保地,按照参保地的参保登记流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办 理参保登记。同时符合两个及
3、以上地区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 人员,由本人选择其中一个地区作为参保地。第 4 条 灵活就业 人员申请办理参保登 记的,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 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对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各地出台的农转居养老保险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人,受理机构需核实申请人参保情况的,可由申请人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第 5 条 受理机构受理申 请资料后,当 场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
4、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将其中一份退 给申请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的,另出具缴 交社会保险费通知单给申请人。第 6 条 申请人凭加盖公章的灵活就 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或缴交社会保 险费通知单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缴费。第三章 一次性缴费第 7 条 符合通知 第三条规定的灵活就 业人员,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性缴费 。已按有关规定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参加灵活就 业人员缴费的参保人,可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办 理一次性缴费。第 8 条 灵活就 业人员申请办理一次性 缴费的,填写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 表(一式一份),并提交以下
5、材料:(一)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对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各地出台的农转居养老保险 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人,受理地需核实申请人异地参保情况的,可由申请人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受理机构接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确认申请材料完整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缺少申请材料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回执说明原因。第 9 条 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受理申请 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未参保缴费时 段审核,并在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
6、险费审核表 (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审核表)的“缴费资格及未参保 缴费时段审核” 填写审核意见,对符合办理资格的,核定及填写未参保 缴费时段,并将审核表交申请人。第 10 条 申请人在 审核表的“ 申请 人选择缴费年限”栏目选择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并签名。 第 11 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当场计算其应缴纳的金额,并填写在 审核表的“ 缴费 金额审核” 栏 目,加盖公章后交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审核表一份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两份退申 请人,其中一份交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用于办理缴费。 审 核表中无托收单号的,另出具缴交社会保险费通知单给 申请人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养老保
7、险费。第 12 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完成的申请人数据信息实时传递给同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 请人凭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 或缴交社会保险费通知单在出具审核表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申请人超 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第 13 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征收申请人的养老保险费后,应当实时对征收数据信息与资金进行核 对,核对无误的征收数据信息实时传递给同级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记账;核对有误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时查找原因并做相 应处理。第 14 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收征收数据信息的 1个工作日内为缴清全部费用的申请人建立
8、个人 账户,并记录缴费年限等信息。第 15 条 申请人 缴清一次性缴费的全部费用后,不得再次申请办理 4 号文规定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一次性缴费。第 16 条 申请人 缴清一次性缴费的全部费用后,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按现行有关转移办法 办理。第 17 条 申请人 缴清一次性缴费的全部费用后,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照费款所属期确认最后参保地,按 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第四章 一次性趸缴第 18 条 符合通知 第四条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向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第 19 条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一次性
9、趸缴养老保险费的,填写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一式一份),并提交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 20 条 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后,当场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计算趸缴年限和趸缴 金额,并将审核意见和计算结果填写在一次性趸缴养老保 险费审核表(一式三份),交申请人当场签名确认。 审核表 一份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两份退申请人,其中一份交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构用于办理缴费。第 21 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完成的申请人数据信息实时传递给同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人凭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在出具审核表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
10、申请人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第 22 条 一次性 趸缴人员缴清全部费用后,可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 发放。第五章 附则第 23 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本地区条件开展网办和数据共享查询,按照本地实际情况 简化办理流程并适当调整业务表单。第 24 条 本规定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 25 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2.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4.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5.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审核表6.受理回执7.不予
11、受理回执附件 1灵 活 就 业 人 员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申 请 表个人编号 参保人姓名户籍类型 参保人性别最后参保地是否曾经领取过养老保险待遇是 否身份证明类别身份证件号码参保人住址联系电话 手 机参保人请在以下栏目选择办理的项目申请参保 缴费工资申请停缴 停缴开始时间参保人声明: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参保人签名:经办人: 经办日期: (盖章)说明:缴费工资可在申请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附件 2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2、 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 广东省 市 县(市、区) 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已在省社保局参保 从未参保已在 省 市 县(区)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从未参保已在 省 市 县(区)参保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参加养老保险类型企业职工 城乡居民企业职工 城乡居民已参保情况(包括已退保和已领取一次性待遇的时段)企业职工 城乡居民是否已领取基本养老金 是 否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1.本人自愿选择按照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 号)及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2.本人确认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
13、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件 3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XX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局 制 打 印 时 间 : 年 月 日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男年满 45 周岁、女年满 40 周岁时间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起止时间 未参保缴费月数缴费资格及未参保缴费时段审核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一次性缴费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根据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64 号)符合一次性缴费的年限 个月。 经审核,申请人不符合关于完善灵活就
14、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 2016 4 号)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条件。(盖章)年 月 日申请人选择缴费年限1、本人对个人信息予以确认。2.本人自愿选择按照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64 号)的办法缴纳一次性养老保险费。3.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个月,缴费基数为 元。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托收单号缴费金额审核1.经审核,根据申请人选择缴费的年限,按缴费基数 元的 20%计算,其应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为 元。2.申请人缴清上述费用后,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粤人社规20164 号文规定的未参保缴费时段一次性缴费。3.缴费时效为 60 个工作日,从出具审核表之日开始计算,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应重新申请、重新核定。(盖章)年 月 日申请人签名确认本人对上述缴费金额及相关事项予以确认。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