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电子政务标准化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包括“电子”与“政务”两 部分的标准。“电子”是基础,涉及信息技术 方面的标准;“政务”是核心,主要包括政务 信息资源、业务信息、业务流程等政务方面的 标准。此外,电子政务标准还包括确保电子政 务建设的管理标准等。2002年1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 总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总体 组主持研究制定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充分 发挥行业标准在应用系统建设中的作用,由总 体标准、应用标准、应用支撑标准、信息安全 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等组成, 是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是确保系统互 联互通互操作的技术支撑,是电子政务工程项 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绩效评估 的管理规范。 第一节 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电子政务标准体系6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 1、总体标准:包括电子政务总体性、框架性 、基础性的标准和规范; 2、应用标准:包括各种电子政务应用方面标 准,主要有数据元素、代码、电子公文格式和 流程控制等方面的标准; 3、应用支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