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大足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目 录1 指导思想 .32 基本原则 .43 主要依据 .54 区域类型及管理要求 .64.1 畜禽养殖禁养区 .64.2 畜禽养殖限养区 .75 区域范围 .75.1 畜禽养殖禁养区 .75.2 畜禽养殖限养区 .685.3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结果 .986 组织实施 .1016.1 严把准入关口 .1016.2 开展污染整治 .1016.3 落实监管责任 .1026.4 严格修改程序 .102 1 大足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
2、发展之路,统筹考虑我区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有效控制大足区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 201699 号)重庆 市长江三峡水库库 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府办 2013114 号)、 重 庆市环保局重庆市农委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渝环2017 102 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
3、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特别是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的讲话,按照“五位一体”总 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新发 展理念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 2 法规为依据,以保障大足区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
4、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业协调发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禁止、限制养殖畜禽的区域划入禁养区、限养区,法律法规和上级未作出限制性规定的区域不划
5、入禁养、限养范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环境质 3 量。坚持统筹协调。落实“面上保护、点上开发” 要求,与大足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相协调,兼顾发展需求、留足发展空间,统筹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满足动物防疫条件,确保畜禽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坚持务实管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后,必须实行严格管控。要明确地理边界、坐标,将畜禽养殖禁养区落地、上图、入库,力求“ 划得 实 ,管得住 ”,使本方案成为畜禽养殖 项目用地规划、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的依据,增强保护实效。三、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二)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 号);(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 201748 号);(六)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4 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 144 号);(七)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 201699 号);(八)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九)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十)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一)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和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7 103 号);(十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 201569 号);(十三)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 4 号);(十四)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渝环 2017102 号);(十五)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 229 号);(十六)大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七)大足区城乡总体规划;
8、(十八)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5 四、区域类型及管理要求(一)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二)畜禽养殖限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的区域。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时,区域内不得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五、区域范围(一)畜禽养殖禁养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
9、水体2016 99 号)等明确规定,将以下区域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其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风景名胜区除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6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已经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按照现有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各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根据重庆人民
10、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 31 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 40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 36 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 19 号)和万州区等 18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2017 年)。大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禁养区的具体情况见表 5-1,其中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面积分别为 19.69km和 10.02km,总面积为 29.71km。表 0-1 大足区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序号 名称一级保护区面积(km)二级保护区面积(km) 镇(街道)1 重
11、庆市渝大水务责任有限公司龙水 水厂水源地 0.11 0.06 龙水镇2 豹子塘河珠溪水厂水源地 0.09 0.04 珠溪镇3 大足区高坪镇群乐水库高坪镇水厂 水源地 0.12 高坪镇4 东风水库 0.52 季家镇 7 5 丰收水库 0.10 宝顶镇6 高登河大足县拾万自来水厂饮用水 源地 0.13 0.05 拾万镇7 古通天河水库(一库) 0.02 古龙镇8 化龙水库 2.77 宝顶镇9 淮远河大足县拾万镇协和自来水厂 饮用水源地 0.12 0.06 拾万镇10 淮远河重庆地方电力总公司万古自 来水厂饮用水源地 0.09 0.05 万古镇11 黄木沟水库 0.21 拾万镇、玉 龙镇12 金竹水
12、库 0.19 宝兴镇13 窟窿河宝兴镇杨柳村自来水厂饮用 水源地 0.09 0.07 宝兴镇、三 驱镇14 窟窿河大足县三驱自来水厂饮用水 源地 0.10 0.07 三驱镇15 濑溪河大足县复隆镇自来水厂饮用 水源地 0.09 0.05 龙水镇16 濑溪河大足县智凤镇自来水厂饮用 水源地 0.10 0.04 智凤街道、 龙水镇17 濑溪河大足县中敖镇自来水厂饮用 水源地 0.10 0.05 中敖镇18 濑溪河前进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水 源地 0.11 0.04 龙岗街道19 黎家坎水库 0.24 回龙镇20 龙石镇豹子塘河龙石水厂水源地 0.11 0.06 龙石镇21 龙水湖 1.30 2.02
13、 玉龙镇、通 桥街道22 平滩河回龙镇长田自来水站饮用水 源地 0.09 0.05 回龙镇23 上游水库 2.64 中敖镇、高坪 镇24 胜光水库 0.45 高升镇25 胜天湖水库 0.63 万 古 镇 、回 龙 镇26 坛子凼水库 0.04 珠溪镇27 瓦厂沟水库 0.09 高坪镇28 西北水库 0.47 铁山镇29 响水滩水库 2.38 季家镇、三 驱 8 镇30 小太平水库 0.05 中敖镇31 一碗水水库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水 源地 0.06 高升镇32 殷家沟水库官峰村饮水集中供水工 程水源地 0.04 龙岗街道33 雍溪河大足县雍溪自来水厂饮用水 源地 0.10 0.06 雍溪镇34
14、 玉滩水库 2.12 7.13 宝兴镇、 龙水镇、珠溪 镇35 跃进水库 2.18 石马镇36 钟家沟水库 0.20 铁山镇37 周家沟水库 0.08 高坪镇38 自力湾水库土门村集中共水工程水 源地 0.71 珠溪镇、 龙石镇39 鸡公岩水库 0.24 玉龙镇40 十里沟水库 0.24 邮亭镇、双路 街道41 古龙镇地下水曙光水电实业公司古 龙水厂 0.00 0.03 古龙镇42 濑溪河渝大水务西门水厂 0.09 0.05 龙岗街道43 泗马河大足弥陀自来水厂饮用水源 地 0.08 0.04 智凤街道总计 19.69 10.0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名称 经度 纬度105.664874 2
15、9.537669105.662653 29.54132105.663587 29.543461105.666922 29.544664105.662293 29.547873105.662731 29.548485105.66542 29.547488105.667591 29.544097豹子塘河珠溪水厂水源地105.663564 29.54149 9 105.665636 29.537759105.668957 29.842543105.669333 29.844408105.671224 29.844833105.670568 29.845897105.671927 29.8460991
16、05.67293 29.846363105.672736 29.845413105.672877 29.844886105.673761 29.844731105.673784 29.843736105.673501 29.843298105.672031 29.8429105.671305 29.843423大足区高坪镇群乐水库高坪镇水厂水源地105.669643 29.842533105.521081 29.637812105.520724 29.638124105.519584 29.638403105.520628 29.63944105.522509 29.639267105.523
17、488 29.640096105.524584 29.638777105.525994 29.64067105.52805 29.63956105.53008 29.637388105.530083 29.639306105.532553 29.643407105.533344 29.63959105.532886 29.636222105.531588 29.634014105.530989 29.635409105.529935 29.63484105.527607 29.635655105.525897 29.636177105.525479 29.637169105.523479 29.636658105.522901 29.637541东风水库105.522186 29.637106105.778864 29.746042丰收水库105.779743 29.74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