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镇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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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佛山市顺德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 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 (顺流管办【2015】6 号)和均安镇 2016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的实际,制定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目前学校的布局,合理划分招生区域,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学校的规模、班额,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二、组织领导为做好招生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2、,规范招生行为,成立均安镇2016 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察组,加强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一)招生工作领导组:组 长:伍时骏 均安镇党委委员、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李锡杰 均安镇教育局常务副局长刘惠光 均安镇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志伟 均安镇教育局安全专干 黄婉珊 均安镇教育局督导专干欧阳丽转 均安镇教育局幼教专干均安镇各小学校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主任由刘惠光兼任,成员由李志伟、黄婉珊、欧阳丽转兼任,负责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2(二)积分入学工作领导组:组 长:欧阳信祥 均安镇党委委员、综治信访维稳办主任副组长:何智伟 均

3、安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副主任刘惠光 均安镇教育局副局长成 员:潘顺泰 均安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副股长李志伟 均安镇教育局安全专干黄婉珊 均安镇教育局督导专干欧阳丽转 均安镇教育局幼教专干(三)招生监察组:组 长:罗佩华 均安镇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欧阳应龙 均安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成 员:欧阳永生 均安镇教育局综合管理股副股长曾晓珍 均安镇教育局科研专干三、招生原则(一)遵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教育局根据各小学的招生规模及居(村)的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各小学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编班考试,组织报名入学时,要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的住

4、址和户口进行审验。(二)执行政策性借读生照顾入学的原则。依照佛山市政策的界定,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款的有 16 类,包括:(1)现役军人类、 (2)优抚对象类、 (3)合法领养类、 (4)委托照顾类、 (5)进藏职工类、 (6)技术职称类、 (7)归国创业类、 (8)引进人才类、 (9)突出贡献类、(10)投资创业类、 (11)华侨身份类、 (12)台湾人士类、 (13)父母一方是招生辖区户籍类、 (14)在招生辖区拥有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 80平方米类、 (15)缴纳社保类、 (16)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类。(具体分类详见附件 2) 。3(三)执行普通借读生实施积分入学的原则。普通借读生

5、按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 (顺流管办20156 号)中有关规定进行积分,实施积分入学,积分的核查工作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如本办法与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有冲突的,按佛山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年满 6 周岁(即 2010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具有均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非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二)招生名额及范围:全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共 36 个班,班额 45 人/班,总招生 1620 人。各小学招生名额及范围详见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及学区划分 (附件 1) 。为统筹好招生工作,各小学招生计

6、划的 10%用于全镇统筹招收政策性借读生。五、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一)均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1.按户籍地入学:具有均安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名入学。2.按政策性借读生入学:具有均安户籍的适龄儿童,若其父(母)在均安其他学区购置了商品房或自建房,可以按政策性借读生到该学区的学校报名,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分类顺序和志愿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或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二)非均安户籍的适龄儿童: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1.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生是指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4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凡符合借读政策

7、的适龄儿童可报两所小学,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分类顺序和志愿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条件详见政策性借读生类别、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 2) 。2.普通借读生:普通借读生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居住,在本市连续办理 1 年以上(含 1 年) 广东省居住证 ,且办证后居住满一年的人员,其本人在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经核实。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每一适龄儿童可报两所小学,实施积分入学,积分必须达 30 分以上,按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安排入学,额满即止。普通借读生的积分内容详见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表 (附件 3) 。六、六、报

8、名和录取办法:一年级新生的招录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本镇户籍学生;第二批次政策性借读生;第三批次普通借读生,各批次的招录流程如下:(一)第一批次:本镇户籍学生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报名公示录取注册。1.索取报名表:2016 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29 日在各小学门卫室索取。2.要提交的材料:(1) 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申请表 (附件 5) ;(2)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计划免疫证(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 由医院出具验证证明) ;(4)小一寸红底彩照一张。3.报名时间:2016 年 4 月 30 日上午 8:0011:30 时;下午 2:30

9、5:30 时, 携带准备好的所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54.公示时间:录取名单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报名的学校张榜公示。5.录取注册时间:2016 年 5 月 7 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二)第二批次:政策性借读生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报名公示录取注册。1.索取报名表:2016 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29 日在各小学门卫室索取。2.要提交的材料:(1) 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申请表 (附件 5) ;(2) 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性借读生审核表 (附件4) ;(3) 政策性借读生

10、类别、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 2)及相关材料;(4)现居住地计生服务站出具的计生证明及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户籍)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广东省外户籍)的原件和复印件;(5)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6)儿童计划免疫证(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 由医院出具验证证明) ;(7)小一寸红底彩照一张。3.办理证明材料时间:2016 年月 25 日至 5 月 6 日,按政策性借读生类别、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 2)相应的项目到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材料。4.报名时间:2016 年 5 月 7 日上午 8:0011:30 时;下午 2:305:30 时, 携带准备好的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的小学(第一志愿

11、)报名。65.公示时间:(1)政策性借读生名单于 2016 年 5 月 8 日上午在所报名的学校张榜公示;(2)录取名单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在被录取的学校张榜公示。6.录取办法:均安户籍适龄儿童录取完毕后,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剩余学位数,对报读本校的政策性借读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附件 2 中的分类顺序分层次录取,录取非本学区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10%,额满即止。若所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所报的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被录取的则由教育局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其他还有学位的学校。具有均安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若未被所报读学校录取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读。具体安排如下:政策

12、性借读生的录取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附件 2 中的分类顺序分层次录取。第一层次录取附件 2 中的第 1 类到第 12 类;第二层次录取附件 2 中的第 13 类;第三层次录取附件 2 中的第 14 类【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则按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凭证,以首次缴交购房款的发票时间为购房时间)的先后来确定录取顺序】 ;第四层次录取附件 2 中的第 15 类;第五层次录取附件 2 中的第16 类。在录取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则比较下一类,下一类条件优先的靠前,若下一类相同则再比较下一类,如此类推直到分出排名为止。7.录取注册时间:2016 年 5

13、 月 21 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三)第三批次:普通借读生(如本办法与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有冲突的,按佛山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自评及办理积分审核确认报名公示录取注册。71.索取报名表: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各居村社区流管服务站索取。2.要提交的材料:(1) 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表 (附件 3)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申请表 (附件 5) ;(3)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儿

14、童计划免疫证(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 由医院出具验证证明) ;(5)小一寸红底彩照一张。3.材料准备及办理积分的时间: 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4.办理积分的流程:(1)普通借读生家长必须先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管窗口确认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资格;(2)符合办理积分入学资格的普通借读生家长根据均安镇 2016年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表 (附件 3)规定的项目进行自评积分,携带(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并核分;(3)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并给出核查分;(4)普通借读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各居村社区流

15、管服务站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5)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综治维稳中心提供的积分入学汇总表,于2016 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10 日进行复核,6 月 13 日前将结果反馈给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5.学位公布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各小学公布普通借读生的学8位数。6.提交材料及报名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9 日,携带准备好的所有证明材料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各居村社区流管服务站报名。7.公示时间:(1)积分公布时间:2016 年 6 月 18 日上午,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各居村社区流管服务站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2)6 月 24 日前办公时间内家长可

16、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管窗口查询;(3)6 月 28 日前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将查询结果回复家长;(4)录取名单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在各小学张榜公示。8.录取办法:均安户籍适龄儿童及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完毕后,根据全镇剩余学位数,按全镇普通借读生的积分由高至低以 1:1 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分数线确定普通借读生人选。在全镇划定普通借读生的人选中,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学位数对所报读本校的普通借读生人选,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积分由高至低进行录取,额满即止;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普通借读生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作放弃学位。9.录取注册时间:7 月 10

17、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所录取学校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七、工作要求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正,对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2.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提高招生工作的水平。树立全局观念,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相关部门9加强沟通协调,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3.加强学籍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的各项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未经同意不得跨学区招生,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4.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佛山

18、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 (顺流管办【2015】6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申请入学的积分办理工作,制订打分细则,明确办理积分流程,高效和谐做好便民服务。5.加强招生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镇教育局、相关部门和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6.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投诉举报“五公开” ,着力推进“阳光招生”工程。7.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行为。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每使用一项虚假材料扣 40 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违反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发现在招生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个人或单位,经查实举证,追究其相关责任。投诉电话是:25518057。附件:1.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及学区划分2.政策性借读生类别、证明材料一览表3.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表4.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性照读生审核表105.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申请表6.均安镇 2016 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表均安镇教育局2016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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