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四都镇上峰村上埂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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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江山市四都镇上峰村上埂头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备案单位: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盖章)编制人:毛丰奕 复核人:夏利军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八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0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0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第五章 评标办法 53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572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四都镇上峰村上埂头土地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区位于四都镇,涉及上峰村 1 个行政村。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257.34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 234.66 亩(旱地 23.16 亩,水田 211.50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184.43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70.12 亩(旱地 23.16 亩,水田 146.96 亩(自流灌面积 146.96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64.40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57.97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8.51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6.57 亩。一标段项目投资 3620346 元, 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124.55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

3、面积114.61 亩(旱地 14.56 亩,水田 100.05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122.74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13.22 亩(旱地 14.56 亩,水田 98.66 亩(自流灌面积 98.66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1.81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1.40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9.02亩,建设后水田面积 8.52 亩。二标段项目投资 4407289 元,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68.39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62.07 亩(旱地 8.60 亩,水田 53.47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61.69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56.90 亩(旱地 8.60 亩,水田

4、 48.30 亩(自流灌面积 48.30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6.70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5.17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55.38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49.45 亩。2.2 本工程总工期:12 个月,2018 年 9 月初设备进场进行表土剥离,2019 年 2 月底完成田块平整工程,路坯成型,并能满足施工车辆通行,2019 年 7 月底完工;2019 年 8月完成项目验收和报备工作。本工程的施工总工期安排为 12 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

5、有建筑或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除外),且无在建工程;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3.2 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浙江省以外的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3.3 备注:开标按一标段二标段顺序进行,本次招标以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预中标候选人为原则:如某投标人被推荐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就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用户名,备案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1, 并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至32018 年 9 月 2 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

7、cas.zj.bank-of- 本工程招标文件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下载(网址:www.jsztb.org,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各标段 300 元,在开标会现场缴纳)。4.3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账支票等其它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账号:3922 6

8、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8 年 9 月 2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9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 号二楼)。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9、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7.1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合同签订: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 5000 元,以此类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的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扣完为限。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0、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姜先生电 话:66120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毛丰奕电 话:0570-49633624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 招标人 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江山市四都镇上峰村上埂头土地整治项目4 建设地点 四都镇上峰村 5 承包方式 实行包工程量、工期、材料、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6

11、 资 金 来 源 及 落 实 情 况 江山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7 出资比例 /8 招标范围 见规划设计图、路渠配置表和工程量汇总表9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12 个月,2018 年 9 月初设备进场进行表土剥离,2019 年 2 月底完成田块平整工程,路坯成型,并能满足施工车辆通行,2019 年 7 月底完工;2019 年 8 月完成项目验收和报备工作。本工程的施工总工期安排为 12 个月。10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1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

12、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浙江省以外的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或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无在建工程;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指无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其他工程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在其他未竣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应视作有在建工程的其他情形。1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

13、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4 工程计价方式 总价报价方式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1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1 日 11 时17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1 日 17 时,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18 补充文件与投标文件递交的间隔时间 不少于 15 天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20 投标有效期 90 天2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万元整(70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

14、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账支票等其它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支行账 号:3922 6287 8463 咨询电话:0570-496211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8 年 9 月 2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5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申请书、X 标段商务标正本 1 份

15、、副本 1 份。注:中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副本 4 本,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23 装订盖章要求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 标段商务标(封面、投标函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按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均须用电子文本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文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校正章。24 封套上写明 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申请书、 X 标段商务标;“在 20

16、18 年 9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前不得开启”按资格审查申请书、 X 标段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5 投标报价依据编制依据:(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 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浙财农20161 号);(3)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2016);(4)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5)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 号);(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

17、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计价规则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6550 号);(7)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8)衢州市造价信息及浙江造价信息(2018 年 6 期);(9)江山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江政办发201766 号);(10)江山市四都镇上峰村上埂头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图集; (11)采用定额: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2016);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6),其中一类费用中的基本折旧费、大修理费及经常性修理费除以1.1 调整系数;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6);缺项部分参照相关行业适用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按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

18、算编制规定计取。取费标准:本工程为土地整治项目,其取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6)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计价规则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计取。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县河东路 9 号二楼)27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9 月 4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厅(县河东路 9 号二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以下要求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需提供授权书、身份证、由工商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

19、认的本企业(含江山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开标会前 30 日内);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严格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编制或者密封装订投标文件。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依法组建29 中标公示 媒介: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时间:3 日30 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形式:支票或汇票;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0、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6江山市四都镇上峰村上埂头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投标须知(一) 总 则一、招标说明1、项目区位于四都镇,涉及上峰村 1 个行政村。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257.34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 234.66 亩(旱地 23.16 亩,水田 211.50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184.43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70.12 亩(旱地 23.16 亩,水田 146.96 亩(自流灌面积146.96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区总面积 64.40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57.97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8.51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6.57 亩。一标段项目投资 3620346 元, 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124.55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114.61 亩(旱地 14.56 亩,水田 100.05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122.74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13.22 亩(旱地 14.56 亩,水田 98.66 亩(自流灌面积 98.66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1.81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1.40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9.02亩,建设后水田面积 8.52 亩。二标段项目投资 4407289 元,项

22、目区实施总面积 68.39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62.07 亩(旱地 8.60 亩,水田 53.47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61.69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56.90 亩(旱地 8.60 亩,水田 48.30 亩(自流灌面积 48.30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6.70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5.17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55.38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49.45 亩。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公开评标,择优定标,以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次招标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

23、、招标范围1、项目区位于四都镇,涉及上峰村 1 个行政村。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257.34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 234.66 亩(旱地 23.16 亩,水田 211.50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184.43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70.12 亩(旱地 23.16 亩,水田 146.96 亩(自流灌面积 146.96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64.40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57.97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8.51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6.57 亩。一标段项目投资 3620346 元, 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124.55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114.61 亩(旱地 14.56 亩

24、,水田 100.05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122.74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113.22 亩(旱地 14.56 亩,水田 98.66 亩(自流灌面积 98.66 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1.81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1.40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9.02亩,建设后水田面积 8.52 亩。二标段项目投资 4407289 元,项目区实施总面积 68.39 亩,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62.07 亩(旱地 8.60 亩,水田 53.47 亩);其中:垦造耕地项目总面积 61.69 亩,整治后耕地面积 56.90 亩(旱地 8.60 亩,水田 48.30 亩(自流灌面积 48.30

25、亩);其他土地实施面积 6.70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5.17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总面积 55.38 亩,整治后水田面积 49.45 亩。7三、工期要求1、本工程总工期:12 个月,2018 年 9 月初设备进场进行表土剥离,2019 年 2 月底完成田块平整工程,路坯成型,并能满足施工车辆通行,2019 年 7 月底完工;2019 年 8 月完成项目验收和报备工作。本工程的施工总工期安排为 12 个月。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工 期 , 提 早 或 超 过 约 定 工 期 的 , 每 天 按 工 程 合 同 价 款 的 千 分 之 一 奖 罚 , 最高 限 额 不 超 过 工 程 合

26、同 价 款 的 百 分 之 五 。 但 因 不 可 抗 力 导 致 无 法 正 常 施 工 的 , 则 工 期 相 应予 以 顺 延 。 乙 方 在 施 工 中 , 甲 方 可 根 据 工 程 的 进 度 和 工 程 质 量 , 对 乙 方 开 展 督 查 交 办 , 乙方 在 督 查 交 办 的 时 间 内 未 按 督 查 交 办 的 要 求 进 行 整 改 , 每 发 生 一 次 罚 2000元 , 以 书 面 为 准 。2、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开工令后第一天起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方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

27、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交工日期。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至交付使用。四、质量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按上述要求组织实施,有关细节表述不够的,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五、资金来源江山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六、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规模和运输能力,参与施工机械每天不少于5辆(台)。七、招标答疑、现场踏勘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

28、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图纸中的疑问在获得招投标文件3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人,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回答。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答疑所作出的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将以补充招标文件及答疑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事项和内容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八、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九、招标日程安排1、发招标文件:详见

29、本须知前附表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标书送达地点: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开标、评标、决标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85、开标地点: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必须到场,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对各自的投标书及报价进行确认,开标顺序按开标会的程序进行。(二) 招标文件十、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合同(样本); 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方法; 工程预算表;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

30、,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单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书面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十二、招标文件的修改1、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本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2、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书、X标段商务标二部

32、分组成。1、资格审查申请书主要内容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2、X标段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详见附表一)。十四、投标报价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供投标人参考,由投标人依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自身实9力,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投标总报价(报价准确到元,四舍五入)。2、报价依据:投标人经市场调查后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工程特点、自身能力、市场情况、盈利目标、税收情况、风险因素等因素,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3、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的增减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工程量按其相应造价的确定方法,参照本标段中标下浮幅度计算。4、投标人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

33、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税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件及浙江省有关“营改增”的相关文件要求,本工程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在报价时谨慎考虑。十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3天内退还(不包括3个工作日中标公

34、示时间)。4、中标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7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5、投标人有下列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予以没收;有项情形之一的,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有项情形的,扣除等额投标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未经行政监督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同意,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与招标人(项目业主)订立合同的,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以及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书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及挂靠资质(资格)骗取投标人资格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人与招标人(项目业主)、其他投标人或者中介机构串通投标的;向招标人(项目业主)、中介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于投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拒绝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调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有投诉、举报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或者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以及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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