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安全生产绩效监测与测量,明确测量内容及方法,获取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为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提供足够的信息。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目标的跟踪监测及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和过程的安全绩效测量。引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职责1、厂办公室负责安全绩效监测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2、各车间、部门按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实施相应职责范围内的监测活动。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安全厂办公室。管理要求1、监测计划的制定(1)安全厂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年度的监测计划,监测计划中要说明监测频率、范围、监测的依据、标准、监测资源配置、监测程序、监测方法与技术等;(2)安全厂办公室每年要更新监测计划,在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监测计划。2、安全绩效监测的内容:(1)安全健康目标: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情况;(2)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