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品 标 贴 管 理 规 定一、 目 的:为明确标贴的打印、领用和检验的职责,防止标贴在打印或使用过程中发生人为错误,特制定此流程。二、适用范围:标贴打印过程、产品包装工序、标贴检验工序。三、实施内容: 3.1标贴制作: 3.1.1 外购标贴:直接按照来料检验流程操作即可。 3.1.2 打印标贴:1. 标贴(产标和盒标)打印人员原则上指定发货组人员打印,若有特殊情况则由其指定的代理人负责打印,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打印。2. 成熟产品的标贴打印时,操作人员在打印后须将标贴与包装规范或样品进行比对,确保打印出的标贴无误。新品的标贴打印时,打印前操作人员必须获得详细的信息,最好有市场部商务提供的样本,若无样本时,则打印出来后需要操作人员与市场部商务进行确认后方可送质管部质管科进行检验。3. 标贴采购人员在接到生产用料计划单后,如需打印标贴,则最迟不得超出半个工作日将需打印标贴的信息以MEMO单形式或电子档形式知会发货组,同时为防止因产品到了包装工序还没标贴使用而影响到出货计划,则标贴打印人员每天在下班前根据计划员安排的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