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部车辆的管理,完善车辆的使用、维修程序,提高车辆的出勤率,确保小车运行安全、高效地为项目建设服务,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车辆归口管理及使用范围(一)归口管理:项目部车辆统一归口由项目经理管理调配使用,并接受公司主管领导的检查指导。 (二)使用范围1、因工作需要的项目部领导。2、因工作需要的各部室负责人。3、因工作需要的上级领导或有业务往来单位的领导或其他来宾。4、项目部领导安排其他人员办理紧急、特殊事宜需用车的; 5、因工作需要前往外地办事人员。第二条车辆使用程序 1、项目部的车辆相对固定,司机直接服从项目经理的调遣安排。2、一般日常工作车辆派遣:项目部至工地、业主、监理营地,由项目经理批准。第三条用车规定 1、为了便于计划用车,用车单位应事先提出用车计划,填写派车任务单,申明出车地点、用车时间,出车后车辆应按时返回。2、用车人不得以自己用车名义要车后转交他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向项目经理说明情况。3、根据预警管理制度,司机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