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月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为打造“精品富通”,按照“精、细、严”的管理要求,强化现场质量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加强过程控制,减少质量通病,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及顾客满意率,降低质量成本。结合项目月度综合考核,对项目组所有当月在建工程,包括售楼处、样板房等销售展示项目的土建结构、装饰、安装及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在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质量及其管理工作进行全范围、全面的综合考核评比,具体细则如下:一、质量考核小组组成根据当月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质量考核评比计划,质量考核小组成员按照专业范围划分如下:(一)土建结构:包括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二)装饰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建筑屋面分部、园建环境;(三)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建筑电气分部、智能建筑分部、通风与空调分部、电梯分部。节能分部暂按照其分项工程归并至上述各分部工程中。(四)工程资料(五)体系运行及流程管理二、考核方式及月度质量综合考核评分采取项目月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月度质量考核分值为月度质量综合考核分值的70%、平时考核分值为月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