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做好公司密级项目和岗位密级确定和变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密级项目的密级分为“绝密、 “机密、 “秘密三级。第三条 涉密岗位根据公司现有工作岗位类别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实际情况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第四条 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调研、可行性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项目文件、试验、计算、设计、验证)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实验数据等阶段成果。另外,研发人员在研究过程中的构思、草图、原始记录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第五条 岗位定密是指根据本制度明确的涉密岗位等级界定原则和具体范围,对本单位涉密岗位和岗位涉密等级逐一做出初步界定。第五条 密级项目定密依据:(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二)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第六条 密级项目密级变更依据:(一)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二)关于国防科学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