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支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我市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理和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支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适应范围本预案中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是指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事件或因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而导致的金融机构存款挤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挤提、集体退保或其他债务挤兑等金融突发事件。适用于:(1)监管部门通报或抄送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2)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县支行报送的金融突发事件。(3)最先接到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各科室向支行报送的金融突发事件。1。3工作原则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坚持统一领导,快速高效,保守秘密,协调配合,积极稳妥,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1应急组织机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深州市支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