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理念,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现场用电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程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中交四航局“三标合一”的相关用电安全管理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强制性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系统)。实行三级配电(总电箱配电箱开关箱)制度。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电系统实施三级漏电保护(总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均设漏电保护开关);各固定电箱必须作PE线的重复接地。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的控制开关箱,实施“一机一漏一闸”的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用同一个控制开关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4、在整个TNS接零保护系统中,PE线的重复接地不得少于三处;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作电气连接。 二、电气器材选用 1、电气器材(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