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公司市场信息管理的暂行规定第1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罗牛山股份公司”)的牲猪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物价信息管理,防止各猪场降价竞销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牲猪公司(下称“牲猪公司”)统一管理罗牛山股份公司的生猪销售,收集每天的价格信息,提供符合市场规律的指导价格,特殊情况下,对各猪场下达指令性价格。第2章 物价信息管理组织机构第三条:牲猪公司下设信息结算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物价信息管理、结算管理以及市场巡视监察。第四条:各猪场开票员兼(专)职物价管理员,联络信息结算中心与本单位之间的工作,及时将市场信息传递给信息结算中心并负责将牲猪公司下达的指导(令)性销售价格传递给本单位的经理(场长)。各猪场的物价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物价管理。第3章 工 作 规 则第五条:每天17:00时为当天交易截止时间,上一工作日17:00时至当日17:00时的交易为当日交易。超过17:00时以后交易的应开下一日的销售码单和收款日期。第六条:每天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