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公司双向交流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内双向交流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不同部门、公司之间的交流,为管理骨干、潜力职员的成长提供更为有效的途径,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 双向交流的方式:l 从集团总部到一线单位工作0.56个月;l 从一线单位到集团总部工作0.56个月;l 在一线单位单位之间的相应部门或岗位工作0.56个月。二、双向交流的对象:l 到万科一年以上,工作表现优异、富于进取的职员或者管理人员,经过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均可进行双向交流。三、双向交流的办理程序:1、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前半个月编制双向交流计划表。2、 各单位或部门进行推荐或个人申请。3、 初步确定双向交流人选:l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职员表现以及培养、储备人员的需要,罗列潜力人员名单;l 各部门将甄选的人员名单提交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审查;l 人力资源部征集个人申请双向交流的人员名单;l 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人事负责人组织各部门经理进行总评:部门经理介绍本部门候选人的业绩表现、能力评价、改进/提升要点、发展建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