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安全机制,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企业职工、家属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领导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好本规定的同时,贯彻执行好驻区公安消防等机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的落实、检查、整改等工作。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细化防火操作规范,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管谁、谁管辖”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