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外催收款方案为了完善我司信用管理体系,规范应收账款管理流程,特设立委外催收方案。第一节 委外催收受托机构资质要求1、准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资质要求项资质条件说明公司实力实缴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律师事务所不受注册资金限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服务外包等相关内容(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除外);在广东有常设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在广东从事非诉讼催收人员达到50人以上,须提供在广东交纳社保等证明材料;近两年在广东地区与2家(含 )以上金融机构有非诉讼委外催收经验(须提供相关的合同案例)。公司具有完善规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应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提供法律支持资料(如提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支持方面合作协议)。2、禁止准入条件:人行征信报告显示公司两年内有逾期记录超过三次,或者公司两年内单次违约时间超过三个月。机构在网络上负面新闻或者评论较多。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人行征信报告显示有逾期。机构以及机构法人、高级管理人员有未结诉讼案件或者近三年内涉及刑事诉讼案件。机构员工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