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管理1、管理与分工(1)凡生产中使用的安全装置和附件、安全疏散设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设施等,必须加强维护,保证齐全、灵敏、有效,处于技术完好状态。(2)凡在作业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必须经常检验,正确使用,妥善保管。(3)各有关部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A、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机械设备上的超限报警装置、防护门锁闭开关、光电传感器、双手按扭等安全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工艺过程中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装置和固定灭火装置;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均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生产准备部、安全环保科监管。B、属于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等均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生产准备车间监管。避雷装置生产准备车间负责管理,安全环保科监管。C、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如声笛、喇叭和制动装置等,均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生产准备部、安全环保科监管。2、维护与检修(1)各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都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